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效能与完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其解决方式具有替代性、灵活性和自主性等特征,它能够有效化解社会发展与法律滞后之间的矛盾,节约社会成本,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并为司法改革提供模式借鉴。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立法予以明确:一是明确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民间属性;二是诉讼外纠纷解决体系,应涵盖新型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且人民调解方法不拘形式;三是应强调将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作为法定义务。
作者 李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