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3 个结果
  • 简介:遵循经营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基本思路,我国当前亟须在三个方面制定指导性标准。一是确立集中审查的安全港标准。在严格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强安全港"标准,凡属于安全港范围的集中不再作进一步审查,并根据严格的统计测算确定集中度指数或HHI指数。二是确立"严重妨碍有效竞争"的反竞争评估标准,并分解为单边效应和协同效应进行具体分析。三是明确经营集中的抗辩标准,在市场进入抗辩、效率抗辩和破产抗辩问题上细化分析的步骤,完善经营集中的反垄断规制体系。

  • 标签: 安全港 单边效应 协同效应 效率抗辩 破产抗辩
  • 简介:<正>一、引言"垄断"本身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并能够通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显著地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市场力量的增加和共谋成本的降低,损害消费和社会的福利。因此反垄断法需要对这两个因素加以权衡。效率抗辩法律制度即是这一权衡的具体体现。借由效率抗辩制度,当事人若能证明垄断协议、市场支配性行为或经营集中的效率效果足以抵消或超过限制竞争的后果,那么其就能够获得反垄断法的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垄断协议 程序规则 反垄断审查 支配性 行政复议
  • 简介:<正>引言经营集中有可能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使参与集中经营取得或者加剧市场支配力量,二是降低参与集中经营的共谋成本,使卡特尔行为内部化。这种"可能性"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经营集中的基本理由。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禁止一个合并的

  • 标签: 反垄断规制 反垄断法规 生产者剩余 协同效应 消费者剩余 支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