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证据材料证明能力即是证据材料的可采性,(9)笔者认为某种证据材料可作为证据的法律上的正当性或法律上的效力即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二 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一) 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以下简称证明能力)
简介:诉讼证据 发展方向 划分标准 收集方式 功能 运用 性质,言词证据的内容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和案件有关的事实,只要对其中查明案件直接证实的事实
简介: 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建议稿》第36条写道,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
简介:《规定》要求的是由检察院根据起诉书中涉及的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了主要证据的以及涉及量刑的六种证据来确定主要证据, 三、对主要证据的有关法律解释 由于刑事诉讼法立法是第一次提出主要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主要证据应当是
简介:在再审程序中审查判断证据,在再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由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证明责任和证据收集的程序收集提供的证据
简介:传闻证据首先必须是一项陈述,三、传闻规则的例外 由直接感知案件事实的人当庭作证与采纳传闻证据相比,作为传闻证据的陈述具有以下特点
简介:形态的证据运用问题,则不能绝对排除非法证据的采用,形态的证据运用
简介: 现行刑诉法第四十二条在表述了证据定义和7种证据形式后规定,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刑事诉讼证据概念的定义中
简介:采用证据的关联性标准要求每一个具体的证据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实质性意义,指的是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标准必须以特定的法律规定为前提
简介:确定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文证据、附属信息证据和系统环境证据,(四)最佳证据规则以显示器显示或打印文本的形式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为传来证据,其中不能与其它合法取得的证据印证的证据应予排除
简介:证据裁判原则所依据的证据必然是实质上具有证明能力的证据,————————证据资料—→证明力-→事实认定↓不具有证明力 (三) 证据裁判原则意义上的证据 证据裁判原则意义上的证据首先是指裁判者视角下的证据,即该项证据对于要证事实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
简介:通过对德国证据使用禁止与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因此德国的证据使用禁止与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必然存在较大区别,德国证据使用禁止则不要求排除所有的非法证据
简介: 证据的可采性是一个由法官而不是陪审团决定的法律问题, 证据的可采性是一个由法官而不是陪审团决定的法律问题, 一、证据的可采性 (一)证据的可采性与相关性 在英美的陪审团审判中
简介:(1)法官承担证据收集和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责任, 1.确立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刑事诉讼和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中基本上确立了证据收集手段文明化、人道化的原则
简介: 一、证据的自由评价 根据案件事实是否需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自由评价证据的实质是要求裁判者按照人类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认识方式去判断面前的证据,根据一定证据所证实的事实推理其他待证事实
简介: 三、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些都是要求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就要求刑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简介:美国的刑事诉讼规则只规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官申请而未对展示地点进行规定,指出这一规定中确立的证据展示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刑事政策, 一、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起源 作为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的一项制度
简介:本案由于具有强大的内知证据——只有作案人才知道被害人在哪、怎样被捆绑着,而内知证据只存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六类证据的,三、内知证据的作用在所有的刑事证据中
简介:本案由于具有强大的内知证据——只有作案人才知道被害人在哪、怎样被捆绑着,而内知证据只存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六类证据的, 三、内知证据的作用 在所有的刑事证据中
民事证据材料的证明能力
分析诉讼证据划分及证据确立
书评证据、证据法、非法证据排除浅说———评《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
论主要证据
论再审证据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三
非法证据与“一对一”证据的运用
刑诉法证据概念质疑
证据的采用标准
刑事电子证据刍议
论证据裁判原则
德国证据使用禁止与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比较研究
证据规则的适用——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七
证据制度国际性准则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
论证据的自由评价
刑事证据采信标准
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研究
试论刑事内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