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工条例轴最近颁布施行。
简介:从立法原意的角度看,"杀害被绑架人"应包括对死亡结果发生的要求。"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不适当地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而"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死亡"则合理地限缩了死刑的适用范围。立法者在对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中对限制死刑刑事政策的贯彻可谓有得有失。基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立场,对"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解释为"杀死被绑架人",对"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应以处无期徒刑为原则,以处死刑为极其罕见的例外。
简介:1997年《刑法》第169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以国有资产为特定保护对象的具体犯罪。随着《公司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修订与出台,有关该罪的罪名设置、客体要件、客观行为等立法问题日益凸现。将1997年《刑法》第16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概括为“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罪”这样一个统一罪名较为科学;本罪的客体要件应为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及其利益,而不应也不能包括“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包括新《公司法》、1997《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行为方式,而非仅仅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行为对象已经突破了“国有资产”的限定,从而扩展为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还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等等;行为阶段只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国家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股份的转让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国有资产进入公司而成为公司资产之后,或者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