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面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安全问题类型包括重大安全事故、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学生自身的心理问题等,中小学生作为校园安全问题的潜在被害人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被害预防的角度来说,安全教育可以成为犯罪预防的一种手段,因此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建设势在必行。但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教育还存在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学校重视不足、教师进行安全教育能力不强、安全教育缺乏延续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应从开设专门安全教育课程、丰富安全教育内容、分学段开展安全教育、拓宽安全教育形式、加强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联动的安全教育模式等方面进行完善。
简介:在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侵权责任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其内容的完善性以及科学性已经引起了国家法律部门的高度重视。《侵权责任法》将教育机构分成三类,即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并对这三类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责任进行了一系列规范。随着一些社会案例的发生,《侵权责任法》对教育机构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强调了教育机构对未成年提供的保护是一种职责。本文以2014年12月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幼儿园的案件为例,对《侵权责任法》下教育机构责任界定的相关内容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希望能站在法律的角度,针对这起案件给出一个科学就合理的解释,从而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