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要求。为尽快落实这一重要任务,财政部和国资委达成一致,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负责编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国资委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具体方案,年内有望出台。
简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并进入新常态。如何应对新常态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并重构国际金融治理秩序,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认为,现有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国际货币体系赋予美元特权,但美国基于国内利益的需求制定货币政策,背离了其提供全球公共品的责任,因而难以应对全球金融市场的挑战和冲击。这是新开发银行成立的基本逻辑和动因。同时,以往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思路存在问题,导致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改革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突破,金砖国家不得不开始探索全球或区域金融治理体系改革的新方案,新开发银行顺势成立。
简介:本文探讨了2014年以来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新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在重塑国际金融结构的进程中对开发性金融可能发挥的作用。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这些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治理结构中的投票权份额与其在全球GDP总量中所占比重相比,差距被不断拉大。因此,如果不对投票权份额的分配作出实质性改革,发展中国家在当今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与它们在布雷顿森林治理结构中的弱势地位这种非对称关系将会持续恶化。对亚洲金砖国家来说,这种状况尤其突出。考虑到这些新的开发性金融计划有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合作,中国在推出这些计划时一直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并成为这些新机构的主要资本提供者。然而,这些新机构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如何优化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从而使贷款决策高度完善、透明,并独立于政治影响之外。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并且在《反垄断法》制定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着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原则、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原则。具体有鼓励公平竞争、制止非法垄断行为、防止执法机关权力滥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非强制性制度首创于美国,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机构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效率,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弥补了反垄断法的不足。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形势下,对《反垄断法》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5条对经营者承诺制度所做出的规定十分笼统,而垄断行为却变得愈加复杂,增加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因此,完善经营者承诺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中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的立法现状,并与其他国家制定的反垄断法进行比较,分析承诺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经营者承诺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