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收集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案例,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全国90%以上的人大没有通过行使质询权监督司法机关,人大在通过质询监督司法机关,防止司法腐败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人大以个案实体是否公正作为主要的质询事由,未能适当地尊重司法机关的相对独立性。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出现了人大监督不足与司法独立丧失的双重弊端。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制度应当予以完善,既要提高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行使频率,又要在质询中体现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而最为关键的在于,应当禁止人大对司法机关办理的个案进行质询,此属于司法独立的核心领域,人大应当主要以"司法行为不当"而不是以"司法案件实体不公"作为质询的事由。同时,在质询的过程中,避免使用不恰当的语言,弱化质询的批评、纠错功能,弱化质询的强制力度,以保障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简介:现实生活中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法律纠纷,并非各自完全独立,随着国家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扩张,行政权逐渐介入私权领域,行政争议与和民事争议出现相互交织、互相影响的状况,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处理的详细规定,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也没有成熟、规范的处理方式可供参考,因此在实务处理中常常出现程序混乱、诉讼周期冗长、矛盾裁判等问题,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未能充分发挥诉讼定纷止争的功能。本课题以行民交叉案件的分类、特征、相关法律规定等基本理论着手,兼述域外一元制与二元制司法体制国家在解决行民交叉案件方面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予以借鉴,遵循公正与效率兼顾、保障与监督行政权并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处理原则,对行民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