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1年3月27日傍晚18时整,天空飘着雨,夜色已朦胧。福建省福安市内最热闹的中兴街(原福安市东新路)上大部分商店已经打烊,连福林独自一人在自己经营的服装店内也做着最后收摊的准备。此时,借着雨夜的清冷,有人以买衣服为名进入他的店内对他实施了抢劫。连福林被人捅了多刀之后倒在血泊之中,店内上千元现金也被洗劫一空。在这座当时并不算大的小县城中,连福林被杀案迅速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大事件。曾在连福林服装店当售货员的吴丽丽回忆说:“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会害怕。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福安有杀人案件发生,现场太血腥、太可怕了,我连续几个月晚上都睡不好觉,不时会被惊醒,也不敢独自上街。”
简介:许昌市法学会以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创造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许昌模式”,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法治许昌、平安许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
简介:以我国首例“被遗忘权”案的分析为切入点,将“被遗忘权”置于司法的“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二阶结构中来进行阐述,不失为一条在司法视域下探讨“被遗忘权”的有益进路。在内部证成结构内,通过对首例“被遗忘权”案判决的逻辑梳理与检视,可发现其中概念与结构的逻辑缺陷,厘清“被遗忘权”案的逻辑推演。在外部证成结构内,判决应进行“利益正当性”“法律保护必要性”“权衡被遗忘权与其免责事由”三方面的论证建构。其中,利益正当性应作应然与实然的分析;法律保护必要性可通过“公共利益”“矫正正义”“常识”等后果主义论辩来证成;“被遗忘权”与其免责事由可通过重力公式来权衡。两级证成最终为“被遗忘权”案件的判决提供既具有规范性同时又保有可辩驳性的论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