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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结果
  • 简介:本文阐释和分析了诉讼标的问题在罗马民事诉讼法中的表现形态及其与当时的诉讼法思想和诉讼法制度间的内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阶段的法律制度所提出的不同解决方案作了对比分析和评价。就法律文化和法律传统层面而言,本文侧重于分析和探讨不同历史时期的诉讼主导思想和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当时的诉讼标的观和法律实践的意义;就法律体系和制度层面而言,着重考察了诉讼的构造、相关诉讼法制度和权利规范竞合现象等对于诉讼标的问题及其解决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

  • 标签: 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法 法上 审判程序 法律传统
  • 简介:第一次布匿战争后,罗马人占领了西西里,并首次采用行省的形式加以治理,从而区别于意大利本土的同盟制。此后,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行省的数目逐渐提高到53个之多。因而,行省的治理问题成为罗马帝国的头等大事。为此,罗马人采取了分类而治、设立行省议会、向行省移民、授予行省精英人士罗马市民权、建立统一的宗教等措施对行省进行治理。由此建立起来的行省制度对罗马公法和私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表现为:混合制宪法的终结、官员薪给制度的确立、新罪名和新型法院的产生、财税制度的转型、万民法的产生、意大利法与行省法二元制的形成,等等。

  • 标签: 行省制度 罗马法 官员薪给制 搜刮钱财罪 包税制
  • 简介:民事诉讼基本原则(Zivilverfahrensgrunds(a|¨)tze或者Zivilverfahrensmaximen)是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脊梁,具体决定着民事诉讼的外貌与体态,并进一步决定了民事诉讼的性质与模式,即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或职权干预型诉讼模式。确立了新的基本原则规范也就确立了新的民事诉讼体制基本的框架。纳粹统治不仅对德国的政治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德国法学的发展,其中包括民事诉讼法学。从法制史角度观察,纳粹时期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特别是基本原则的变化是最为重大的论题之一。如果对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与职权干预型诉讼模式之间的碰撞与冲突进行观察,从辩论原则(Verhandlungsmaxime或者Beibringungsgrundsatz)、处分原则(Dispositionsmaxime或者Verf(u|¨)gungsgrundsatz)与纠问原则(Untersuchungsmaxime或者Inquisitionsgrundsatz)、职权原则(Offizialmaxime或者Offizialprinzip)的博弈出发,对纳粹时期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理探讨也同时具备了现实意义。经过初步分析,德国《民事诉讼法》虽然经历了纳粹主义和社会性民事诉讼观点的挑战,但是却始终沿着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的道路前行,这其中,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 标签: 辩论原则 纠问原则 处分原则 职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