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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股份合作有着既区别于股份制又区别于合作的独特的法律属性,而且,这些属性使得股份合作既能满足政治取向对公有制的需求,又能满足经济取向对效率的需求,还能满足社会取向对公平的需求,故此,股份合作不但可以而且应该成为独立的企业形态。为此,应制定专门的股份合作企业法,并就股份合作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持股范围及比例、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等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

  • 标签: 立法研究 分担 设立条件 法律属性 股份合作制企业 企业形态
  • 简介:按照某些改革家的理论,认为股份合作是最适合中国地方中小企业的一种企业组织模式。因为在该种企业内部,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全体劳动者既是劳动者,又是持有股票的资本所有者,职工在工资收入以外还能得到按股本金获得的红利。由于股份合作企业是劳动者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并以股份形式投入,在财产共同所有的基础上,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入股分红相结合,因此可以调动广大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实现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益的目的。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认识 企业组织模式 地方中小企业 资本所有者 生产积极性
  • 简介:略论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属性汪安亚如何认识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属性?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合作企业不能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企业法律形态,要么归属为股份制,要么归属为合作;①第二种观点认为,股份合作企业是一种独立的...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按劳分红 出资人 按劳分配 按股分红 法律属性
  • 简介:股份合作企业立法的几个问题罗晓静股份合作是我国城乡集体企业在改革中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创造。它既保留了合作经济的长处,又吸收了股份制的优点,在短短的十几年中,以其特有的优势适应了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体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然而,股份合作企业在...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企业立法 法律地位 调整对象 企业组织形式 强制性规范
  • 简介: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股份制在我国《公司法》中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种。本文仪论述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合作的异同。股份有限公司,又叫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公司 股份制 公有制实现形式 国有小企业 劳动者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平抑失业率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股份合作劳服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第三条股份合作劳服企业,应遵循下

  • 标签: 股份合作制 劳服企业 劳动就业 服务企业 就业服务机构 企业章程
  • 简介:我国律师制度从一九八○年恢复以来,现已初具规模,并对我国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律师制度作为我国法律制度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已日益深入人心。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律已成为调节和规范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广大律师在提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律师制度 合作制 有计划商品经济 法制建设 法律服务
  • 简介:当前,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文件,各“国办”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都开始推行“一所两制”模式,即:原班人马的定编合同制和招聘人员的编外合同制。这一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国办所的人员能自由进出,增加了它的活力。合作律师事务所要在与国办所并存和共同发展中充满竞争的生机与活力,也应对社会上有限的律师人才实行适应改革需要的管理机制与组织形式,吸引他们参加合作律师工作。合作律师事务所在初建时就不占国家编制,其组织形式、人员安排要比国办所灵活。在国办所转换机制的改革中如仅仅实行原合作,其优势并不显著,应当进一步完善发展合作体制实行具有合作特色的“一所两制”的管理体制,变过去以专职

  • 标签: “一所两制” 律师事务所 合作制 合作人 组织形式 律师资格
  • 简介: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规则、一种习惯,也可以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可以为人提供行为模式、为人的行为提供预期减少不确定性、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对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引和省示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构建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但是以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来分析就会发现,该制度具有建构理性主义的色彩,存在制度价值无法得到发挥、制度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制度的构建应当尊重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演进理性主义的积极作用,并尽可能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 标签: 农民专业合作社 正式制度 制度价值 演进理性主义
  • 简介:单纯的改革口号已经失去了以往的感召力,民主化改革和制度化建设是后改革时代的基础性工作。宪法作为利益妥协与斗争的根本性文件应当成为改革的根本共识。在社会已经分化和断裂的情势下,寻求社会共识、稳定与和谐有赖于利益分配制度与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通过完善利益表达与沟通、竞争与博弈、妥协与合作的宪政机制,为各阶层在自治、妥协与合作中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奠定制度基础。

  • 标签: 利益分化 合作主义 宪政体制 民主
  • 简介:中国产业政策的现行制度安排是将产业政策的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但由于产业政策是属于中观层面的公共政策,与地方及区域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地方不同层面的产业扶持措施纷纷出台,中央政府事实上已经无法垄断此项公共物品的供给。对产业政策制度进行必要重构,对发挥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产业政策施行效果和实现产业政策法治,都是非常关键的。

  • 标签: 产业政策 制定权限 地方竞争 区域合作
  • 简介:当前,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加紧完善。在现行的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完善中,技术互补占据主导立法理念和台湾地区方面出于对技术转移的防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致使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在保障两岸科技合作的长效性和共赢性方面的效力不足。对此,应遵循共同创新原则和最大效用原则对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加以完善。

  • 标签: 海峡两岸 科技合作 法律制度 体系完善
  • 简介:《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由于理论上对“营利与非营利”研究不足,究竟如何理解“不以营利为目的”缺乏规范认识,导致公证机构的利润分配,尤其是合作组织方式的公证处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存在着学术研究空白。笔者以《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规定的区分为视角,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区分基础上,认为合作公证处具有经济性和公益性的双重属性,属于特别法人。我国的合作公证处应该与拉丁公证国家的公证保持相对一致性,坚持公证的非营利性,但允许合法经营和适当的利润分配,公证机构终止时剩余财产按照公证章程分配。

  • 标签: 合作制公证处 营利性 非营利性
  • 简介:调整和规定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财产的法律包括一系列法律规定。无论是具有法人资格还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均拥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作双方在不能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未依照承诺承担投入财产的义务时,应当向合作对方或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法人财产权本质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所规定的一种法人所有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财产权利变动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解散后,财产分配的规则应当区分具有法人资格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而分别适用法人解散或联营体解散的规则。

  • 标签: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财产制度
  • 简介:在当前两岸经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两岸在法律上的交流与合作日显重要。大陆涉台立法层次的限制,两岸之间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司法协助缺少对话是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法律现状。因此,只有建立有关两岸经贸交流的法律制度,完善两岸经贸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两岸司法协助机制,强化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保护以及加强两岸实务界的交流是两岸应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还原

  • 标签: 两岸经贸合作 法律完善的必要性 法律建议
  • 简介:对作为海洋大国及严重依赖国际海洋运输的我国,海上通道安全直接关乎我国的经济命脉,目前对于海上通道安全的国际合作形成了全球性与区域性的国际合作框架;既有全球性国际合作机制是以国际条约为法理基础形成的,由于国际条约的妥协与折中性、应对海上非传统安全犯罪的条文漏洞以及签署国的有限性制约了其适用效果;在全球化的今天,区域性司法合作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亦与我国之现实需求相合,在合作范围及合作机制内容的设定上应秉持从易到难、从部分到全面的逐步过渡原则.

  • 标签: 海上通道安全 海盗 海上恐怖主义 刑事合作机制
  • 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特殊的商事主体,在盈余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不同于普通营利性企业的特点。合作社盈余在性质上属于向社员“多收”或“少付”的款项,需遵循合理的分配顺序。同时,可分配盈余需遵循这样的分配原则:依据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进行分配和资本报酬有限。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能否分割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中又一个重要内容。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应分层考虑、区别对待。在合作社存续期间社员资格终止时以及合作社终止时,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宜采取不同的做法。总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农民专业合作社 盈余分配 公共积累
  • 简介:为了解决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跨地区性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等问题,需要建立地方政府制度化协调模式,即成立区域政府。与地方政府相比,区域政府在其属性、设立、功能、权力来源、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在解决跨区域问题方面有其优越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政府,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区域治理模式基础上,从区域立法机制、区域执法机制和区域司法机制的角度构建区域政府的基本框架。

  • 标签: 区域政府 立法 执法 司法
  • 简介:<正>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 标签: 经济法律制度 调整经济关系 上层建筑 社会规范 意志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推行,是在面对严重刑事犯罪时,既要保卫社会又要保障人权而依法能动进行的制度调整.是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践行。要充分发挥其功能,必须对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予以制度设计,确保该制度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目的的实现。

  • 标签: 附条件逮捕 定期审查 价值研究 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