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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结果
  • 简介:我国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第1款对于反诉当事的范围做出了界定,强调反诉当事应当限于本诉当事。相较于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反诉制度受到司法政策等的影响,整体上反诉当事范围较小。为了充分发挥反诉制度所具有的诉讼经济和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及平等保护当事等功能,有必要结合影响反诉当事范围的因素,并通过类型化分析反诉当事范围,适当地扩大反诉当事的范围。

  • 标签: 反诉当事人 影响因素 扩张 类型化
  • 简介:在德国,阅卷权的法理基础是被追诉有权获得公正审判并不受非法羁押,被追诉是当然的权利主体。阅卷权在充分性上高于知悉指控权,要求辩方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主要证据。被追诉的阅卷权通常由律师代为行使,主要是考虑到律师相对超然的地位不至于危害公共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限制阅卷权,但有一些底线性标准不能突破。德国的经验可以为解决我国阅卷权的主体、范围、阶段与限制方面的争论,以及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参考。

  • 标签: 法理基础 主体 阶段 限制
  • 简介:从发展过程来看,被追诉的法律援助获得权有一个从慈善到权利的漫长发展过程,其正当性主要源于司法公正、平等法律保护、法治社会建设、社会进步与司法文明的需要。从权利属性来看,被追诉的法律援助获得权是一种可在《宪法》中加以规定的司法救助权,它属于社会救助权的一种。我国规定的被追诉法律援助获得权的行使条件不符合这种权利的属性,应当将被追诉无力支付辩护费用作为这种权利的行使条件之一。在权利的行使方面,应当根据问题产生原因,建立一种综合的权利行使保障措施体系。

  • 标签: 被追诉人 法律援助获得权 司法救助权 辩护权
  • 简介:十多年前读到章诒和所写《正在有情无思间一史良侧影》一文。作者文笔生动,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史良工作、生活细节。文章发表后围绕这些细节是不是事实有些争论,但一个鲜活富有个性的领导人形象却从此映入脑海。笔者在此仅就所见的有限资料,把史良对新中国公证事业创建的贡献略述一二,以求教于同仁。

  • 标签: 公证事业 新中国 史良 创建人 生活细节 文章发表
  • 简介:私营企业实际控制擅自改变公司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侵犯其他主体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挪用资金罪要求必须将资金用于个人目的或以个人的名义借贷给他人。私营企业实际控制非个人目的挪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现代公司治理原则,"挪用"行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组织责任。完善产权保护和现代公司制度,必须坚持"公私分明"的原则,准确把握相关法律问题的性质。

  •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挪用资金 产权保护
  • 简介:未成年违法犯罪一直是近年来社会上的热点话题,违法犯罪低龄化现象日益凸显,通过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现状、立法缺陷、国外相关对策及国内新措施进行分析,有助于应对我国关于如何预防和控制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标签: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行拘执行年龄 恶意补足年龄 警司警诫制度
  • 简介:10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官方发布通报称,9时30分许,巴南区刘某(女)在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一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的14名孩子受伤.学校保安和工作人员奋力将犯罪嫌疑制服,目前,无学生死亡.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幼儿园 批捕 重庆市公安局 巴南区 工作人员
  • 简介:杭州‘‘保姆纵火案”等一系列争议大案显示,刑辩律师维护当事利益和尊重法庭的两大根本义务之间经常发生严重冲突。英美传统上要求律师作为当事‘‘热忱代言”的角色服从于作为‘‘法庭官员”的角色,但根植于不同的权力结构和诉讼机制中的中国刑辩律师却往往需要诉诸死磕式辩护来维护当事利益。直接挑战法庭权威的死磕式辩护整体上弊大于利,应当通过在职业伦理规范中合理划界的方式将其纳入良性轨道。

  • 标签: 刑事辩护 死磕律师 热忱代言人 法庭官员
  • 简介:在潜逃的前几年,王军辗转湖南长沙、广东广州等地,一直依靠乞讨为生,常常上顿不接下顿,生活十分贫苦。有好几次,他想要去投案自首,甚至想到过自杀,但始终没有勇气。

  • 标签: 嫌疑人 命案 投案自首
  • 简介:目的了解汾城说普通话时在声母、韵母上表现出的方言特征,为分析说话是否为汾城提供借鉴。方法通过田野调查法将普通话与汾城方言的声韵特点进行比较,通过实证观察并分析汾城说普通话时所体现出的声韵方面的方言特征。结果从语音方面的声韵特征能够较容易判断出普通话口音较重(三级、二级低分)的汾城,而对于普通话口音较轻(一级或二级高分)的汾城则仅在声母[V]、单韵母[e]、后鼻音[iΛη]等声韵方面具有汾城方言口音特征。结论运用4类以上声母、6类以上韵母方面的汾城口音特征能够准确判断出普通话水平三级使用者为汾城;运用2类以上声母、7类以上韵母方面的汾城口音特征,能判断出普通话二级使用者为汾城;对于普通话口音较轻(一级或二级高分)汾城的判断则需联合声调、词汇等特征来进行判断。

  • 标签: 汾城人普通话 声韵 口音特征
  • 简介: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是所有权因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而呈现灵活、弹性运用的状态,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交易习惯的产物,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破产法中的让与担保权的处理,重点在于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根据让与担保的法律构成,明确让与担保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规制模式。根据让与担保的担保权构成理论,在破产程序中应赋予让与担保权别除权而非取回权。二是根据破产别除权特性,平衡担保权人和担保提供人之间的利益以及担保权与无担保债权之间的利益。让与担保权人在担保设定人破产时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能就物上代位权行使代偿别除权,以期更好地维护担保权的利益,降低担保权的风险。但对于让与担保容易滋生的过度担保和秘密担保行为也应予以规制。

  • 标签: 让与担保 别除权 撤销权 过度担保 秘密担保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86条将收货人在卸货港的提货行为绝对义务化,使得包括该条文以及第42条、第44条、第71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在内的法律条文间,存在着概念范围模糊、条文冲突的法律形式逻辑问题,也与《海商法》设置提单等制度的法律目的相背离。因此,在法律条文上进一步明确卸货港提货为收货的权利,修正收货提货权在《海商法》中的条文表达,将有助于提升《海商法》法律形式逻辑的严密性,并促进《海商法》立法目的和价值的实现。

  • 标签: 《海商法》 收货人 卸货港 提货权
  • 简介:电子代理是指可以代替权利人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并且代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一种自动化工具。电子代理不具有独立人格,但是可以代为体现权利人的部分意志,权利人也要受到电子代理人行为结果的约束。从机器能否被骗关系到盗窃罪与诈骗犯罪的区分,依据机器不能被骗,所以无法通过欺骗机器实施诈骗犯罪的认识结论,忽视了普通机器与电子代理之间存在的不同以及电子代理人在代行交易中的行为意义。立足于当下的人工智能发展层次,不应认为机器可以被骗,但是在机器能够被视为电子代理的场合,可以通过欺骗机器对背后权利人实施诈骗。

  • 标签: 电子代理人 机器诈骗 盗窃罪诈骗罪人工智能
  • 简介:辩护权是犯罪嫌疑、被告人得到有效辩护的入口,拒绝辩护权则是其在辩护权受到辩护人侵害而重新选择信任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的出口。应当允许犯罪嫌疑、被告人拒绝辩护,而不能过度进行限制。我国立法承认犯罪嫌疑、被告人拒绝辩护权,但同时设置了"次数限制"和"正当理由限制"两个障碍,由此,列出以三个问题为导向来解决此障碍;完善犯罪嫌疑、被告人拒绝辩护制度。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拒绝辩护 次数 正当理由
  • 简介:在出具执行证书的债务核查阶段,如果债务明确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是比较考验公证机构功力的地方。债务核查的本意是对债务是否履行了债务或者履行多少债务进行核查和确认,但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债务明确提出异议的,在很大比例上并不是针对债务履行本身,而是涉及到债权文书是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债权文书之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其他债务认为可以推翻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情况。

  • 标签: 债务人异议 证书 强制执行效力 创新 思维 裁判
  • 简介:出卖将房屋卖出后,因政策原因未过户,事后又以所出卖的房屋设定抵押借款。在设定抵押时,未将房屋已出卖的事实告知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出卖不能偿还借款时,去房屋现场勘查后得知房屋事前买卖过且有人居住,遂隐瞒该房屋被买卖过的事实,仍然凭借出卖提供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及公证委托书,将房屋出卖给第三。抵押权的上述行为应属于实现抵押权的正当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

  • 标签: 房屋买卖 抵押 实现抵押权 未告之
  • 简介:俄罗斯学者起草的作为俄罗斯第一部机器法草案的格里申法案,提出了机器人在不同法律关系中和发展阶段的定位。作为类似于动物的财产定位,意味着在人类高于机器的关系模式之下,人类将有可能对机器承担在行使权利时不违背人道原则残酷对待机器的义务;作为准主体的定位,意味着机器可能在有限的特别权利能力范围内获得权利主体性,将具有主体性的机器归于法人行列;作为高度危险来源的定位,意味着在机器与人类之间相互交往的安全性得不到绝对保障的情况下高度危险来源占有人责任规则在机器发展的所有阶段,均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 标签: 机器人 机器人-代理人 权利主体性 特别权利能力 高度危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