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宋代州级司法职能配置在长官与属官之间存在明确的分工。这种职能分工被赋予了防范长官干预属官司法行为的权力约束功能。但在审判实践中,长官往往借助官制特权或法定特权赋予的优势地位,干预或控制属官的审判行为,操纵州府审判的过程与结果,使州府审判过程呈现出鲜明的长官专权特质。从其司法制度演进的历史考察,两宋时期之所以出现司法体制上的控权倾向与审判过程中的专权特质并存的局面,根源在于其政权建设中难以克服的“祖宗之法”与“汉唐故事”之间的深刻抵牾。
简介:2014年9月28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在市院亲切接见了我市参加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大练兵活动”的队员,对比赛中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的涪陵区院李磊,
结构与功能的背离:宋代州府司法中的长属分职与长官专权
市院检察长余敏亲协接见首属“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大练兵活动”获奖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