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对亲权鉴定中常用STR基因座在中国人群中的平均突变率进行估计,并与美国人群中的相应数据进行比较。方法突变数据来自按拟定标准筛选获得的15篇国内文献及本中心数据。对中国不同地区同一STR基因座突变率无显著差异的突变数据进行合并,计算中国人群该STR基因座的平均突变率,并采用Poisson分布的近似正态分布法计算该STR基因座平均突变率的95%可信区间。对中国人群和美国人群中常用STR基因座平均突变率的95%可信区间进行比较。结果Identifiler和PowerPlex16两个系统所包含的17个亲权鉴定常用STR基因座在中国不同地区人群中的突变率无显著差异,合并计算其平均突变率介于0.0120%~0.2078%,不同STR基因座的平均突变率差异显著(P〈0.0001)。这17个亲权鉴定常用STR基因座在中国人群中的累积突变率达到1.9836%。结论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获得中国大样本人群的FGA等17个STR基因座突变率数据,对于疑似突变案例的累积亲权指数计算具有借鉴价值。
简介:在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继续履行”一直作为合同法所推崇的违约行为救济方式.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情形下,诸如一物数卖情形,损害赔偿比实际履行更为有效.对于损害赔偿这一救济方式的关注,引出经济学与法学交叉层面上的经典理论,效率违约.一物数卖下的效率违约是指当买卖合同一方违反最初合同约定,他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将高于自己守约或他方守约时所获得的最终利益,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可以以合适的损害赔偿予以弥补,此时违约是有效率的.针对一物数卖下的效率违约,我国立法界及学术界讨论颇多,但从其在我国的现状、必要可行性、适用及相关建议来探讨效率违约在一物数卖情形下如何更好地与合同法相融合,以求在个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追求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立法经验表明,中国诸法规构成的群体已经成为当前法的形式体系的中坚力量,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诸法规的立法主体、效力和适用规则,立法依据和立法范围、立法程序和立法监督等要素,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追溯它们如何和何以成为中国正式的法的形式,揭示中国立法体制建制的发展片断和动因;通过考查它们在法的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制定和实行情况,检视中国的法如何体系化地回应实际生活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力图通过以上广视角的比较和研究,为各有权主体自觉地根据不同法规的特点和特色确当地履行立法职能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