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是成员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维护成员权利的重要保障,其分类设置及其限定具有"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的属性,体现了经济民主与公平,具有平等、激励、制衡及矫正价值。合作社的互助属性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成员表决权的设计应该确保表决权行使能形成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和成员利益的共议,于此,有必要系统梳理表决权所涉环节,明确界定有表决权的成员、合理构建表决权排除或限制制度,细化成员大会表决规则,从而防止合作社发展偏离既定轨道,以达到促进合作社稳健发展的目的。
简介: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规则、一种习惯,也可以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可以为人提供行为模式、为人的行为提供预期减少不确定性、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对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引和省示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构建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但是以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来分析就会发现,该制度具有建构理性主义的色彩,存在制度价值无法得到发挥、制度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的构建应当尊重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演进理性主义的积极作用,并尽可能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简介:2012年1月以来,二分院及辖区基层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干部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为即将开展的村社干部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截至2013年9月,分院及辖区基层院共查办村社干部贪污贿赂犯罪71人,占同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总数的20.5%。
简介:在我国“全能政府”的传统治理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吸收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成为公共行政改革的必然选项。同时,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社会管理的行政模式也由传统的“机关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变,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指挥和被指挥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政社良性互动的关系。现代行政法也是以民主行政和合作治理为基础的行政法。更强调社会的自治和参与。因此,当代公共行政社会化背景下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应是一种合作信任关系,相应地公共行政模式也就是“政社互动”新模式。
试论合作社成员表决权的性质及其行使
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的制度经济学审视
二分院严厉打击村社干部职务犯罪
政社互动: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的行政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