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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逐句通读《左传》所记子产铸刑书史料,可以发现已有的注释存在若干对文本的误读。自孔颖达以来,学者们广泛接受“叔向之书”的整体思路为“刑书产生争心”这一看法。对史料的仔细考察表明,这是基于错误的句读而产生的误读。该文本整体思路应为“治理争心”,刑书是“治理”的一种方式。就细节而言,所谓铸刑书于鼎、子产公布刑书等都是对史料的不确切解读。

  • 标签: 子产 叔向 铸刑书
  • 简介:宋代碑石上的法规、条令往往不是独立的存在。宋代《千仓渠水利奏立科条碑》上的"奏立"程序和公文,《范文正公义庄规矩碑》上的公文体式和公文,与刻于一石的条规紧密关联,并呈现公文前置的样态。从法律的视角看,条规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可以独立存在;从行政的角度分析,规章是公文的附属,记载规章生效过程和行政授权的公文更具有主体地位。这种理解的差异,是基于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不同角度。故只有对史料进行多角度的全景性分析,才能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受传统文献载录方式的影响,人们往往注重法规条款内容;即使在公文和规条并存的情况下,也往往忽视公文在行政授权方面的法律意义。碑刻史料具有程式和内容并重的特色,为我们了解古代行政授权的复合性,提供了珍贵的一手资料。

  • 标签: 行政授权 碑刻史料 公文 法规 程式
  • 简介:本文回顾和考察了1949年以来清代西藏法制史的史料整理和立法制度研究的成就,认为这一时期的立法制度研究主要以"历史-政策-边疆"为模式和方法展开。虽然该模式的研究为学界深入研究清代西藏立法原则、体制和立法成就提供了一种宏大的丰富多彩的历史场景,但是并不能代替法律意义上的立法原则和体制研究。

  • 标签: 史料整理 立法制度研究
  • 简介:<正>清末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中国文明所面对的绝非是"某个粗蛮不文的、很快就将被自己同化的、马背上的战胜者,而是一个高度发展了的,必将对自己的根本价值取向大大触动的文明"。当国门洞开之后,西学东渐便是国人不能回避的事实。西学进入中国定然以"士大夫"阶层作为媒介与桥梁,因此,士大夫们对西学的认知、汲取程度便自然对国内政治发生相应的影响。随着时局的不断恶化,士大夫们

  • 标签: 筹备立宪 档案史料 国内政治 官治 价值取向 宪政改革
  • 简介:笔迹特征的运用,是一个值得研究掌握的问题,现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谈些粗浅的体会。笔迹是在十分明显的动态下形成、发展、变化的,故意伪装的笔迹尤其如此。掌握这个动态规律,是笔迹检验结论准确与否的关键。因此,检验时既要严守操作规程,又

  • 标签: 笔迹特征运用
  • 简介:<正>目次一、日本积极运用竞争政策的背景二、运用竞争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三、经济全球性化的对应一、日本积极运用竞争政策的背景日本经济从1999年初开始慢慢恢复景气,但其恢复的过程较为缓慢,到2000年末又转为倒退,景气恢复局面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在2001年也是如此,全年的经济状况都非常严峻,但是在日

  • 标签: 竞争政策 适用除外制度 支配力 公司变更 指导方针 国内公司
  • 简介:另案监听是实施监听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其最主要的问题是查明案件事实与遵循正当程序之间的价值冲突。在刑事诉讼中,另案监听取得的材料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作为案件线索的来源、定罪量刑的依据、获取其他证据的辅助材料和加强司法人员内心确认的工具。但是我国现行法对另案监听的规定尚属空白,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强化对另案监听制度的规制。

  • 标签: 监听 另案监听 证据运用
  • 简介:示意证据作为一种特殊的辅助证据,以其形象生动性对案件事实的说明及相关的证据解释起到了关键作用。但由于示意证据具有易篡改性和易误导性,法律一直未能确认其证据效力,示意证据的司法适用也陷入了困境。如何破解这样的困境?如何使示意证据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证明价值?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本文将从分析示意证据的适用困境为起点,探析示意证据的证据属性,并就示意证据的运用规则提出一系列构想。

  • 标签: 刑事诉讼 示意证据 证据属性 运用规则
  • 简介:课堂教学是实施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如何优化课堂教学,使学生受益更大是每个职业院校的教师关心的问题。笔者在接受澳大利亚TAE培训的基础上,总结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课堂组织特色,提出HAPPY原则并将其运用于教学实践中,使教学效果得到进一步优化。

  • 标签: 职业教育 课堂 教学
  • 简介:创新检察教育培训机制是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的基础动力机制。基本内容包括培训目标的确立和培训理念的更新;培训课程体系的构建等诸多重要方面。创新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教育培训机制,不仅仅是指培训方法的创新改进,也不单单靠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估制度,它要求检察教育培训体系中各个要素互相促进、相互良性作用。

  • 标签: 检察教育 检察特色 案例教学 研讨式教学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形式不统一,内容不规范,说理性不强,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也不一.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已经成为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障碍,亟须把再审检察建议写入法律。

  • 标签: 检察建议 再审 科学运用 民行检察工作 法律地位 检察机关
  • 简介:补强证据规则是规范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可靠性证据的规则,其一含义包括需要补强的证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具有弱点和需要补强的证据须由法律规定三方面。在司法誓实践中,根据来源和内容可以将补强证据分成同源补强证据和异源补强证据,实体补强证据和程序补强证据。在运用补强证据规则时,应当正确把握补强证据适用范围、作用和补强程度,正确分析各种补强证据的效力,同时作好补强证据的收集和公诉过程中的举证。

  • 标签: 补强证据 规则 种类 运用
  • 简介:伴随着我国司法实践中与“问题专利”不当运用相关的案例逐渐增多,相互矛盾的判决并不鲜见,所以有必要依据比较法的经验及司法实践的判断对之进行重构。对于权利人权利行使行为具备违法性与否的判断,应本着在最大限度确保宪法所保障的诉权的同时,兼顾被控侵权人的利益保护,以防止权利救济措施的滥用。为使相关解释更具有操作性,可借鉴日本的相关司法经验,对相关权利行使行为设定明确的界限,并建立相应的与其规范功能相适应的解释论。

  • 标签: 问题专利 不当起诉 不当财产保全 商业诋毁
  • 简介:犯罪是发生于过去、遗存于现在的行为,在刑案中表现为证据、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演进;犯罪又是依法应责的刑事违法行为,它沿着有罪、应责和当罚的基线反应为刑事处罚.在诉讼上,犯罪行为的确定所经历的三级递进证明过程,相对于刑事责任的三个逐步追究落实阶段,形成互为依据、互相动静的刑案网络.运用证据追诉刑事责任好似一条红线贯穿其间.而一体的刑事行为在刑事诉讼中总是生动地展示着,承合于作为文章枝叶的三大追诉阶段.

  • 标签: 证据 刑事责任 犯罪 追诉过程 追诉阶段 刑事诉讼
  • 简介:毒品犯罪在我国是一种新型犯罪,从世界范围来看,则是一种国际性犯罪.根据毒品犯罪的特征,其侦查方法的设计和筛选包括贴靠侦查、放线侦查、诱惑侦查、追踪侦查、技术侦查、强制性侦查等几个方面,但其有效运用还应建立在警务合作基础、证据意识基础和战略战术基础之上.

  • 标签: 毒品犯罪 侦查方法 刑事侦查 中国 证据意识
  • 简介:原告柯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1987年结婚。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吵闹打架.原告起诉离婚。审理中原告主张因原告生育女孩,被告重男轻女.常对原告打骂,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被告主张因婚姻系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存款、债务等问题争执达不成协议。双方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如何处理本案问题上存在分歧。

  • 标签: 原告 被告 离婚 举证规则 审理 起诉
  • 简介:所谓确证,就是不需用证人证言加以证实而直接给法庭感观的证据。其本身就是一个实在的物体或者物件,是对相关事实的无声的说明和证实,具有较强感观性和证明力,例如:鉴定结论、照片、影视资料、痕迹、物证等。确证作为一个案件胜败的关键,究竟应如何在法庭上运用呢?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试作分析:一、如何选择确证我认为总的原则是,只要确证可以澄清所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就可以用它。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一个具有说服力。解释力或本身就具有证明力的证据,需要有计划性、有想象力,选择的确证必须既有实用性,又有说明力。所谓计划性和想象力就是要求选择确证应围绕自己确定的诉讼主张来选择应收集的证据和设想对方会提出

  • 标签: 鉴定结论 法庭 证据 现场照片 证明力 工作点
  • 简介:法律文书语言是法律文书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只有掌握了法律文书运用语言的技巧,才能制作出高质量的文书;要使法律文书的制作做到规范就应结合实际案情,正确使用语言,即适当选择词语、适当选用句式,才能保证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

  • 标签: 法律文书 法言法语 准确性
  • 简介:再生证据是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案发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在进行各种反侦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证明犯罪情况的一切事实。由于其生成方式和切入角度的特殊性,在反贪查案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和作用,往往会使案件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转机。本文结合办案实例,对再生证据的特征、种类、运用以及收集原则等作一阐述,以期有助于反贪查案工作。

  • 标签: 再生证据 反贪查案 引导侦查取证
  • 简介:根据传统的范畴理论,法律表迭应符合准确性这一基本要求,故追求准确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的目标之一。但是,由于对事物的界定模糊不清以厦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常使用模糊词语,有助于增强语言表达的效率厦保护当事人权利,但也会带来诸如过分扩大法官自由裁量权等不利后果。对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可借助内外部指导、司法判决以及相关语境而使之明确化,从而有效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

  • 标签: 法律语言 模糊性 语用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