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小产权房"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而是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销售给非集体组织成员的一种社会现象,因房屋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而区别于商品房买卖,相关标的及交易被称为小产权房,目前主要有农村集体开发房产和单户农民住宅转让两种形式。尽管现有政策基本否认其有效性,但小产权房在各地房产交易市场中仍占据了相当份额。一概否认的定论不利于行为的有效规制和市场秩序的井然引导。可尝试以地役权制度来统一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即以房地分离理论为基础,通过在宅基地上为房屋设定地役权,来规制小产权房,界定其合法标准。
简介:20世纪90年代初,土地制度的变革,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过程,小产权房也随之兴起。作为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产物,小产权房涉及到我国经济建设、土地和住房等诸多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房地产商等多方主体的利益。今年国土部表示将试点清除小产权房,这一决定无疑再次将小产权房推向了舆论尖口。笔者以天津小产权房的现状为背景,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而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虽说理论界学者和各地方政府相继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笔者却认为小产权房的治理方式在“疏”而不在“堵”,并通过介绍天津“宅基地换房”政策,试图探寻小产权房的新出路。
简介:<正>产品缺陷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司法实践所创立的最早的法律概念之一。产品缺陷是确定产品责任的基础,产品缺陷的现代含义反映出法律从重点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向重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转变。正确理解产品缺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产品责任的立法和司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产品缺陷的衡量标准什么是产品缺陷,其衡量标准又是什么,是各国产品责任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德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英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缺陷的含义是“产品不具有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规定缺陷的含义是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欧洲经济共同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产品责任的发生,较其它责任而言,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而产生较晚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其含义是指,因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①。产品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最初发端于英美国家,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受到了各国的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体现新科技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国际间交往的加强,不仅一件产品可能在几个国家流通,而且一件产品还可能由几个国家生产的零部件组装而成,因此国际间的产品责任案件屡见不鲜。由于它关系到各个国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国际上尤其是西方各国相继制定了国内立法及国际条约对
简介:国际化是期货市场本质属性,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条件之一,而期货市场国际化必然要求法治化。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自贸实验区的建立,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自身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已势不可挡。但目前我国关于期货公司、投资者和期货品种的准入制度等方面存在准入门槛过高、双向交流不够畅通、程序繁琐和不够透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影响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大宗商品上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为此需要从法治化路径入手,完善期货立法,优化期货市场国际化法治环境,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程序,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证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