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79 个结果
  • 简介:陕西省旬阳县白柳镇地处旬阳县城以北9公里处,全镇辖14个村(社区),总人口1.5万人,属旬阳县"三镇一体化"大县城发展的重要承载区,也是旬阳县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镇域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商贸活跃,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干群同心攻坚克难,连续三年取得县委县政府考核"双优"成绩,2017年人均纯收入达1.2万元。

  • 标签: “枫桥经验” 高新技术开发区 纠纷 学习 密码 调解
  •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和“完善”这样的表述,意味着这一机制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有着相当深厚的实践基础和制度经验。在《决定》所列的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中,“调解”和“诉讼”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范围最广、时间最长、经验积累最为充分。这就是相关文件和学术研究中所称的“诉衔接”(或“诉对接”)。

  • 标签: 有机衔接 法实践 法治意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 经验积累
  • 简介: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中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实质上是与培训岗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用人单位简单培训、任意岗等行为极易落空解雇保护之立法目的。尽管其背景是培训制度和岗制度本身均有待完善,而从该条之实践来看,更直接的问题是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做简单而狭义的文义的解释,将培训岗解释为事实行为,用人单位的培训岗义务转化为培训与岗之间的选择、具体内容的决定,以及劳动者相应的参与义务。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应当明确培训岗独立的制度价值、明确劳动者在培训和岗上的全选权利、明确用人单位培训不能胜任劳动者的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尽可能为不能胜任劳动者提供岗机会的义务。

  • 标签: 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 调岗 解雇保护
  • 简介:民族地区推行刑事和解和"检对接"机制,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工作中的"三对矛盾",体现"恢复型司法"理念与民族传统和合文化的契合,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限定较窄,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合理、适当地探索扩大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当前民族地区"检对接"司法实践体现出正式制度与民间调解的有效结合,在赔偿、履行、帮教方式上,仍有必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检对接"机制在民族地区的推行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面临着阻力和困境,应通过完善相关规范,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民族地区 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 简介:<正>我们应对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贪污贿赂犯罪应用预测加以重视,组织力量对其犯罪原因、特点、趋势进行比较系统的科学预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贪污贿赂犯罪的升降趋势与流向规律的预测,必须把其置于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制、社会风气以及人们的道德文明水准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加以考察。研究社会与经济发展引起的各种变革、变化同犯罪之间的联系,滋生和诱发贪污贿赂的各种原因、条件,对我国社会控制贪污贿赂犯罪能力作出正确判断,对犯罪率、犯罪趋势作出基本估计,并把地域性(县、地区)犯罪放在宏观的全社会背景下研究,找出其区域内犯罪特点,推断犯罪趋势、犯罪率,使预测结果符合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实际情况。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应用预测 犯罪运行 犯罪主体 犯罪趋势 犯罪原因
  • 简介:<正>治理社会治安,不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严阵以待,及时有效地制止犯罪行为,惩罚犯罪分子;一个是事先采取措施,预防犯罪的发生。用战略的眼光看问题,显然后者比前者更为霞要。因为伴随着犯罪的发生,总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既使打击犯罪的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使所有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都能迅速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

  • 标签: 犯罪预测 犯罪情况 打击犯罪 若干思考 社会治安 预防犯罪
  • 简介:"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 标签: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民事诉讼
  • 简介:本文通过对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历史和现实研究,揭示了其对WTO下争端解决机制的催生作用,同时通过法律、经济、政治、哲学等方面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短期内美国不可能废除301条款;美国实施301条款会更加谨慎;301条款下的单方面制裁更多地会被作为威慑力量,而并非实际运用.

  • 标签: 美国 贸易法 “301条款” WTO争端解决机制 发展现状 发展趋势
  • 简介:<正>一、分化的现象(一)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传统中国是一个大的熟人社会,这注定了传统的民间调解主要是借助宗族、村落中有声望的长老、大家长的权威,平息纷争,缓和矛盾。这种调解效力主要依靠长期以来共同生长生活在一起的人们组合而成的社会所具有的内生自治力。加之,在主张德主刑辅的传统社会,儒家教化之下的民众持有厌讼心理,大量民间纠纷得以通过

  • 标签: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制度 恶意调解 二元分化 双方当事人 人民调解协议
  • 简介:调解或者判决作为司法产品存在供求平衡问题,在宏观层面,调解、判决供给过量或不足,将扭曲司法资源的配置,导致司法无能或者司法失效;在微观层面,法官提供的司法产品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效用,则或者走向强制调解,削弱其正当性基础,或者案结事未了,申诉上访不断。本文因此尝试在博弈论视角下探讨判结合的纳什均衡状态及其形成条件。

  • 标签: 司法能动 司法克制 判调结合 均衡 博弈
  • 简介:发达国家无法就后京都时期国际碳减排义务达成共识以及将其是否承担碳减排义务与我国捆绑一起的做法,违背了气候变化法的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其内含的证明责任转移规则,要求发达国家首先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减排义务;其安全价值要求发达国家采取减排措施以保障气候安全,符合其风险社会基本的价值追求。此外,风险预防原则赋予我国完全可以根据能力决定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 标签: 气候变化 风险预防原则 不确定性 气候安全
  • 简介:公安机关是逮捕制度的主要适用机关之一,而适用条件和证明标准是公安机关在适用逮捕制度时首要面临的两大问题。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对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和相关证据规则进行重大调整的同时,对逮捕的适用条件进行了大幅修改。由于传统的办案思路、对刑事政策的曲解、旧有实体法理论的影响等原因,使公安机关在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提请批捕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公安机关应当坚持法治信仰,树立程序意识,准确把握法条原意,构建科学的提请批捕证明体系,以保证对逮捕制度的合法准确适用。警法学界也应当适当改造传统实体法理论,使公安刑事办案走向法治导向的正途。

  • 标签: 逮捕 证明标准 适用条件
  • 简介:以人的尊严和情感反应为视角,研究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因此,应以人性恶为理论基础重新构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

  • 标签: 程序公正 刑罚效果 情感反应 人的尊严 人性恶
  • 简介:本文通过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相关概念的辨析,通过探讨这一提法的本意,引用者的目的以及受束的理解,笔者将“法律效果”界定为法律本身对法律行为合法性的评判,将“社会效果”界定为社会各阶层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对法律及其实施的合理性评判,认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载体不应该只是法院的司法行为,而包括普遍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整个社会走向真正法治,趋向和谐的漫长过程,不是某一个机构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因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每个公民的共同任务。法院将其作为自身独自完成的目标是其角色定位的失误。

  • 标签: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中国法院
  • 简介:略论立宪主义社会效果的评价韩大元立宪主义就其本质价值而言是一种具有实践功能的、处于现实运动的形态。立宪主义在现实运动中总是寻找能够表现其价值的客观化的形态。因此,立宪主义在社会效果的评价应立足于实践性与现实性,从动态过程中认识立宪主义在社会发展中起到...

  • 标签: 立宪主义 评价标准 社会效果 客观性 客观事实 评价活动
  • 简介:良好的司法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以得到社会的认同为必要,并有利于改革、发展与稳定.衡量司法的社会效果,需要正确界定社会效果与社会评价、司法职能目的、法律效果、司法公信力、法律秩序等的关系问题.通过分析论述,文章得出结论:司法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司法对社会的推动和社会对司法活动的认同性.

  • 标签: 法律秩序 司法权威 法律秩序 社会效果 法律效果 司法公信力
  • 简介:在任意拍卖中,出卖人身份的确定须以拍卖中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得到澄清为前提。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而非行纪合同。拍卖人在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卖时,发生直接代理效果;在名义不明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出卖时,根据代理法上的“知悉”标准,发生直接代理或者间接代理效果。通过拍卖建立的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此有不同答案。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通常还存在居间合同。拍卖人同时充当拍卖委托人的代理人和竞买人的居间人时,原则上无利益冲突。因此《拍卖法》第40条第1款是在拍卖人未以委托人名义活动时,买受人主张买卖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权基础;第61条第1款前段则为买受人主张居间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权基础。

  • 标签: 任意拍卖 居间合同 代理效果二元论违约责任
  • 简介: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际需要为师生教学而编选的材料(见:《辞海》教育心理分册P5)。《公安实用英语》(下称《公实》)是在我国公安高《公实》等院校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编写的一套试用教材,它在满足实际需要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公实》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注意了内容的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二、注释较详尽(指就某些语法举出较多的例子方面);三、某些课文的单词列举较全面;四、对某些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知识有详尽的介绍;五、收集的文章内容范围较广,补充阅读材料较多(就第三册而言)。因此,总体上《公实》不失为一套较好的教材。但它也存在不足之处。笔者将从其内容安排,编排手段,准确度三方面对其教学效果进行浅析,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 标签: 教学效果 实用英语 编排手段 定语从句 补充阅读材料 宾语从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