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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个结果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法系”概念最早是由谁提出来?这个问题其实存在歧义,一种理解可能会试图去爬梳中西法律家著作和学说,以期得出谁最先提出“法系”这个概念或者理论;而另一种理解则会指向于“法系”汉字的最早提出者,使问题得到圆满回答。当然,由于世界上文化的差异,法律也是文化的一种,不同的文化孕育下的法律的交流,对于概念和术语的翻译不可能做到切合原意,所以也会出现同一个汉字对应不同的外文释义,这就会造成不同的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认定,笔者将会对这一现象中的两种理解或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下文将从“法系”理论的学术史反思,试图论证穗积陈重最先提出“法系”理论。

  • 标签: 法系 跨语际 法律家 概念 文化 学术史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对商标的"混淆"与"误导"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此举对于厘清驰名商标类保护的理论基础具有进步意义。但另一方面,由于司法解释对适于类保护的对象依旧采取了低门槛、宽口径的认定标准,并且也未曾对何谓"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予以明确界定,这又使得该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有"矫枉过正"之嫌疑。

  • 标签: 驰名商标 淡化 混淆
  • 简介:伴随着“诉讼社会”的到来,缺乏法律信仰者的“魔鬼智慧”实施的诉讼欺诈常令法律蒙羞且危害甚大,很有必要对诉讼欺诈的相关问题予以置喙。本文探讨了诉讼欺诈产生原因及危害,对其本质特征和规制的理论根基进行了多维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规制诉讼欺诈的治本之策,以期建益司法实践。

  • 标签: 诉讼欺诈 审视 规制
  • 简介:国仲裁理论旨在摆脱任何特定国家(包括仲裁地图)国内程序法控制或支配,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中引人注目的新动向。本文在阐述非国仲裁理论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和各国学者对之予以的支持与反对两方面论争的基础上,就非国仲裁理论的基本属性、合理内核进行了相应探讨。

  • 标签: 非内国仲裁理论 国际商事仲裁 基本属性 立法 仲裁地
  • 简介: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界环评的实践。

  • 标签: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 重大环境影响 国际习惯法
  • 简介:界含水层及其蕴含的淡水已成为各国争夺的重要战略资源,但规制其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国际法却发展相对滞后。为逐渐发展与编纂相关国际法,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08年二读通过了《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联合国大会随后通过决议注意到草案。当前,草案与国际地下水法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草案的最终形式,即以草案为基础制定一项公约或仅通过软法文件,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联合国大会和国际法委员会发展、编纂国际法的职责、各国的立场、已有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欠缺及草案自身的缺陷等均要求草案采取软法文件这一最终形式。随着相关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日臻完善,联合国大会可以考虑在完善草案的基础上制定一项框架公约。

  • 标签: 跨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 最终形式 国际地下水法
  • 简介:假定松花江污染事故造成了界污染损害,就有了如何对待界污染损害赔偿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国家赔偿、国际民事赔偿以及外交谈判和协商三种基本的方式。基于法律解决国家赔偿和国际民事赔偿的选择不是最佳的,基于外交解决的谈判与协商应是中俄双方应当采取的妥善的解决办法。

  • 标签: 跨界污染损害 国家赔偿 国际民事赔偿 谈判 协商
  • 简介:回顾了WTO与劳工标准问题的历史渊源后,进一步分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此问题持不同立场的原因。认为将劳工标准与WTO联系起来是必然的趋势,中国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是不可取的,中国应充分发挥其在WTO的地位,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 标签: WTO 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贸易 劳工权利
  • 简介:比较法作为一门学科,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的最初使命是比较欧洲各国的立法和法律制度,进而为欧洲各民族国家自己的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之后发展到对法律体系、法律文化甚至法律思想的比较,特别是欧洲内部“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比较法视角可以称为比较法的西方意义。对于非西方国家来说,所谓比较法,重要的不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而是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比较,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比较。比较法的西方范式同样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比较法研究。比较法的中国意义在于立足文明转型的宏观视野,为中国的法律现代化道路指引方向与路标。因此,中国学者应当尝试建立起比较法的中国范式。

  • 标签: 比较法 中国意义 中国范式
  • 简介: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周群峰认为: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标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 要件 《劳动法》 连续工作 用人单位
  • 简介:“非国仲裁裁决”是1958年《纽约公约》第1条第1款中规定的涵盖于《纽约公约》适用范围的一类裁决。由于《纽约公约》自身并未对该类裁决的性质及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长期以来,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和实践关于“非国仲裁裁决”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和《纽约公约》的具体规定出发,厘清了将此类裁决认定为“非国裁决”的合理性,以及对其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理论依据。但是,单纯的学理建议并不能解决我国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只有法律制度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才能使“非国裁决”在我国的认定和执行真正走向清晰化。

  • 标签: 《纽约公约》 仲裁裁决国籍 非内国仲裁裁决 无国籍裁决
  • 简介:双规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成为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等功能替代物。此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反贪案件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证据、法律处遇的差异性,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基础结构能力的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不足。刑事政策与检察院自身的考量也与之具有部分因果性。未充分关注到此制度结构导致了开一的刑事侦查互法设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侦查的管制,双规由此作为非正式程序弥合了侦查力不足。挣脱此境地的根源在于基础结构能力的增强和刑事法总体性的改变。否则,即使刑事政策等因素被消除,侦查能力不足之功能需要也会不断催生新的非正式程序。

  • 标签: 等功能替代物 基础结构能力 刑事法总体性 管制 非正式程序
  • 简介:现金领域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犯罪活动中表现为现金形式的犯罪,常见的罪名有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通过个案实证分析的方式发现现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传统的现金管理制度已不完善。现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这既存在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打击和预防不力的问题。当下监察委员会作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唯一国家职能部门,应在总结检察机关惩防现金领域职务犯罪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遏制现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 标签: 现金 改革 职务犯罪 防治 对策
  • 简介:司法实践中,遇到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再犯新罪,是否逮捕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法律和法规并未对此作出程序上的具体规定,而有关司法解释和规章也不明确,因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造成意见分岐。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考验期限再犯新罪不必逮捕。理由是:根据《刑法》

  • 标签: 缓刑考验期 再犯新罪 逮捕
  • 简介:南海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南海问题的显现与升级有多种原因,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东盟一些国家强化对南海岛礁的抢占和加强资源开发力度,以及域外大国的参与及偏袒等。一般认为,南海问题包括南沙岛礁领土争议及海域划界争议,而处理这些争议的基础之一是必须进一步地明确我国在南海划出的断续线或u形线的性质,以及线水域的法律地位。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应为岛屿归属及资源管辖线,而其线水域的法律地位分为两类:基于海洋法制度下的水域和历史权利下的特殊水域,两者并行不悖,互相补充。为此,我国可根据直线基线的方法适时宣布在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运用群岛基线制度明确管辖海域范围,以确保中国在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利益。

  • 标签: 南海问题 南海断续线 岛屿归属线 资源管辖线
  • 简介:婚姻家庭领域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刘莉一妇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因此,现代各国把保护妇女权益列为保护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绝大多数都将男女平...

  • 标签: 婚姻家庭 妇女权益保障 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 男女平等 施暴者
  • 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 标签: 安全价值 效率价值 资产证券化模式 法律机制的融合
  • 简介:美国马克·图什特教授对几乎已成共识的——宪法为何重要的"基本权利"式答案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了"政治结构"的答案,揭示了宪法对基本权利保护的政治机制,凸显了宪法与政治的实存关系,把我们对宪法的认知,从价值领域导向了关系领域。同时,他提出了宪法为何重要、宪法如何显得重要和宪法如何重要等关联性问题,力图以更为广阔的视角,审视宪法的重要性。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政治结构 宪法事实 宪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