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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6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坚持调放结合、协同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原则,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标签: 服务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 同步调整 价格动态 价格调整
  • 简介:目的:本文分析了证据三性、证据分类、证据采集等证据规则基本内容,旨在探索如何穷尽调查取证手段,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证据确凿充分,从而实现公正执法和合理裁量。方法:围绕证据规则法学原理,以具体处罚案例为载体,分析证据采集中存在典型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结论:对于孤证立案、以偏概全,偏听偏信、主观臆断,证据不足、证据链不完整等证据采集中亟需破解典型问题,笔者建议通过明确取证时限、提高取证技巧、完善证据审查等措施,规范证据采集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 标签: 证据三性 证据分类 证据采集
  • 简介:随着医疗改革不断深入,医院后勤服务业务社会化进程不断推进,合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2006-2013年北京某综合性三甲医院社会化改造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总结医疗机构员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中存在问题及经验。

  • 标签: 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 劳动争议 医院管理
  • 简介:本案是多个执法部门联合查处一起无证分装食品案件,企业无证分装生产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产品出口,而且与传统意义上生产方式不同,仅限于企业之间来料加工分装工序,笔者对该案管辖权限、货值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自己观点和意见,供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考和借鉴。

  • 标签: 无证分装 食品 违法案件 案情分析
  • 简介:通过一起市政供水末梢水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案例分析,对案例中违法主体应如何认定,市政供水单位在此类案件中应承担法律责任,在国家卫生标准中管网末梢水与末梢水是否为同一项目等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生活饮用水 市政供水单位 管网末梢水 行政处罚相对人
  • 简介:本案是多个执法部门联合查处一起无证分装食品案件。企业无证分装生产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产品出口,而且与传统意义上生产方式不同,仅限于企业之间来料加工分装工序。笔者对该案管辖权限、货值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自己观点和意见,供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考和借鉴。

  • 标签: 无证分装 食品 违法案件 案情分析
  •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进入医疗卫生行业已经成为一大趋势。"互联网+"医疗对传统监督管理模式提出重大挑战。从卫生监督法制建设上来说,面临着与传统医疗机构界定、诊疗行为认定、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等系列问题。本文汇集近年来相关文献及行业动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从运用互联网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建立对应监测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创新监督管理、促进部门联合等方面进行阐述,对今后医疗卫生监督法制建设提供参考。

  • 标签: 互联网+ 互联网医疗 卫生监督 法制建设
  • 简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有限引入,使得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准确界定何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界定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异同性分析基础上进行判断,即原则上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视为"一事",符合异种违法构成要件视为"数事"。其中,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可能因为突破时空边界而形成"数事"。在准确界定违法行为数基础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一罚、数事数罚原则。

  • 标签: 行政处罚 构成要件 一事不再罚
  • 简介:《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提出,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文章思考当前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并分析内在原因,提出改善法治环境,构建医患互信,保障医务劳动等建议以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 标签: 医改 医务人员 权益保护
  • 简介:(上接2016年第5期第8页)需要指出是,就像人格权之及于身体一样,从病理标本载体形式我们可以看出病理标本无论是器官、组织还是细胞甚至基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都可以认定为人格权延伸,而非仅仅是物权支配。王泽鉴教授将德国精子灭失案放在其侵权行为法著作有关于对“身体权、健康权”侵害部分,并强调“人格自主决定在一定要件下,应延长存在于与身体分离部分而予以适当必要保护”。

  • 标签: 病历档案 所有权人 病理标本 身体权 侵权行为法 王泽鉴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须对药品缺陷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该规定立论基础并不妥当,其错误地将医疗机构定为药品销售者,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之"公益性"方向相悖,违背"责任自负"原则。应按医疗机构对药品缺陷之控制力程度,将医疗机构药品缺陷责任类型化地规定为种:1.医疗机构对其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承担无过错责任;2.医疗机构对其药品采购、保管等行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3.医疗机构对其诊疗服务过程中用药行为承担过错责任;4.医疗机构对其不可控生产者、销售者造成药品缺陷不承担责任。

  • 标签: 医疗机构 药品缺陷 不真正连带责任 公益性 控制力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一起网络经营标签说明书不合格消毒产品案件分析,探讨消毒产品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处罚认定,以及相应长效监管机制建立。

  • 标签: 网络经营 消毒产品 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