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于八十年代初总结历史经验后提出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方针。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两个《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对政法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过去十年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明确认识,分清职责,采取积极措施,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项庞大的社会工程之中。
简介:企业变革与反贪污贿赂的聚焦点陈大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为党的方针所确定。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首要的是建立起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以资本化为基础,以经营要素为核心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这个奋斗目标的确立,标志着我...
简介:乡镇压企业中供销员贪污罪主客体的认定于清,韩建设,周寿忠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简介:略论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对象的认定问题胡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正在实行承包经营。由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有的甚至产权关系与经济性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因此,使得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
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刍议
企业变革与反贪污贿赂的聚焦点
乡镇压企业中供销员贪污罪主客体的认定
略论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对象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