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就业流动视角出发,运用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分析范式,考察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问题。研究发现行业间存在非对称的就业流动,影响国有垄断行业就业流动的因素主要体现为体制性特征,且其与其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明显,表明该行业与其他部门存在明显的市场分割特征;而对于非国有垄断行业来说,非经济性因素对其影响非常有限,虽然该行业和竞争行业间仍存在工资差距,但并不足以证明其与竞争行业存在市场分割。竞争行业内部同样存在收入差距,影响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间流动的因素体现出市场性和体制性混合但偏向市场竞争的特征,表明市场化的改革推动了竞争行业走向公平竞争,但是福利待遇等非工资性收入差距仍是改革的难点。
简介:考虑到国际开放主要表现在贸易、旅游、分工、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因而在测评区域性的市场分割程度时,有选择性地借用国际市场依存度、货运和客运密度、国际资金依存度和流动性、劳动力与技术的交流程度等指标来达到研究目标更具合理与现实性。区域性市场分割现象的形成既受相关利益的驱动,也有相关制度缺陷的影响;不仅与地方政府的种种短期行为有密切关系,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因为地方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与运作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区域性市场分割既导致了经济运行机制扭曲和市场信号失真、干扰了宏观经济平衡、损害了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而且也无形中制约了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简介:摘要:夫妻共同所有的未分割财产的离婚分割问题,但是夫妻共同的未分割财产和离婚分割问题,那么就会涉及未分割的财产分配问题。现如今对于遗产所有权的问题一直都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有部分学者认为此时的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开始后,在前一阶段的遗产分割中,假如存在着多个继承人的话,那么所涉及的问题也会存在着债务偿还和遗产处置的问题,应适用共同所有(即所有权)的规定;对于其他事项,应适用继承权的规定。在法律适用方面,本文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第83条内容的解释基础上,对《解释》进行了解释。本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第83条也适用于离婚时未发现遗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