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为加快对僵尸企业的清理、使企业脱离困境,加快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活力,这与企业的环境与内部相关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此背景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应运而生,并且对挽救困境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运用重整制度的过程中,还衍生出了预重整制度。我国沿海一线城市已经对预重整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并且还在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具体案件中适用预重整制度。经实践检验,预重整制度能够降低困境企业“起死回生”的成本,对当前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为了更好发挥预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作用,本研究欲对破产预重整制度中存在的困难进行探讨,并尝试构建预重整的法律规制框架。[1]
简介: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已经发生了转变,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上,应该更注重于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的现阶段经营模式中,应该更注重效率,促进发展,对生产经营质量进行高效率的改良和优化。企业组织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入手,注重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经济管理决策的效率水平,为精确有效的做出各种决策提供依据,合理利用企业内部的各种经济资源,规划科学的发展空间,持续不断的扩大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和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