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管理层的自利机会主义行为会导致股权激励的滥用和失效。本文以2006--2011年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由董事会授予股票或期权的15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操纵两方面研究股权激励披露日、行权日和出售日前股权激励水平、激励方式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在控制影响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的其他因素后,本文发现披露日以及行权日之前管理层通过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行了降低盈余的管理,激励所获股权出售日前则主要进行了调高盈余的真实活动盈余操纵;并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激励水平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后股权分置时代股权激励契约会引发管理层自利的盈余操纵行为,管理层会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操纵中相机选择风险最小的盈余管理方式;股票期权并非是当前市场环境下最优的股权激励方式;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通过真实活动的“隧道行为”减弱,但对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并未起到抑制作用;董事会和监事会治理机制也未发挥抑制股权激励引发盈余管理的监督作用。
简介:为解决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中国政府于2005年起实施了一场改革(亦即股权分置改革),以使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能够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多少股改对价,以往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基金)持股比例越高,股改对价越低,也就是说,机构投资者倾向于和非流通控股股东“合谋”,以制定一个对流通股股东较低的股改对价(Chenefa1.,2011;Firtheta1.,2010)。本文进一步拓展这一研究,旨在考察基金治理是否能够缓解基金管理者与非流通控股股东的“合谋”问题。我们的研究发现,开放式基金和外资背景的基金与非流通控股股东“合谋”的可能性更低,而机构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基金则更有可能和非流通控股股东发生“合谋”。
简介:十年,对于历史而言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但对于政府采购事业来说,我们走过了探索、发现、总结、完善的十年历程,初步完成了一个从幼稚到比较成熟的成长周期。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十年来,塔城地区政府采购工作以《政府采购法》为指导,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增强。采购的主动性、自觉性也得到很大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采购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资金节约率明显提高。塔城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成绩。
简介:本文以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示范县宁国市为例,介绍了宁国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先进经验,以期为决策部门及执行部门提供参考,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简介:自2006年春季开始,我国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截至目前,保障新机制业已实施6年有余,在这一历史性阶段内,保障新机制实施情况究竟如何,其优势和不足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建设一套科学合理的保障新机制的评估体系?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创新新机制实施平台建设,优化新机制评估模式。带着这些历史新问题,2012年5月21日,华中师范大学“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评价体系及实证研究”课题组北上“冰城”,就相关问题对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晓岚进行了专题访谈。尹晓岚,女,1959年12月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主管教育财务审计工作。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教育厅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副厅长。长期从事教育财务审计管理和领导工作,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财政、财务、审计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工作,组织实施了高教强省和危改、校安等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主编了1997年以来《黑龙江省教育经济年度发展报告》,在《教育财会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为黑龙江省乃至国家教育教育财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