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由福建省商务厅草拟并提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89号,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培育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新优势,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措施》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号)的执行情况,围绕电子商务发展中凸显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四个方向九条具体措施,《措施》政策申请对象为在闽(不合厦门)工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申请对象有关申请条件减按7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