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虽然两岸在构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时都宣称要以车祸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为制度设计的主要出发点,但相较于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通过编织天衣无缝的保险法律网、构建完善的保险保障模式、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以努力实现受害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大陆《交强险条例》的许多相应规定却仍按照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予以设计,其实并未真正落实受害人保护的精神。此外为使受害人的损害尽快得到填补,两岸都在原有责任保险的框架中融入了一些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故而以《交强险条例》实施已届十年为契机,通过参酌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成熟经验,我们可知大陆有关交强险的诸多具体规则乃至整体框架设计其实都存在检讨的空间。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在美国,各公司企业普遍采用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的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和现已取代该委员会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尽管该会计原则是美国公司企业编制对外会计报告的标准,但事实上这一原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一般来说,美国各保险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和非保险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报表在结构上是相似的.然而,由于美国各州保险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规定有清偿能力的要求,各州立法机关对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从法律上加以强制约束,因而使它与GAAP有所不同.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保险业会计制度对某些会计处理方法的修改.如果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股东以及有关的报表使用者对这些修改和变动不充分认识,就有可能曲解保险公司的会计报表.因此,了解美国保险会计制度与GAAP的差异,是被保险人和其他人正确使用保险公司会计报表的前提.
简介:法定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报告在宏观层面进行监管决策和微观层面进行业务管理及绩效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和执行,法定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报告的局限性日趋凸显出来,而目前国内尚没有相关文献对新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论述。鉴于此,基于新会计准则下的利润,对新会计准则下利源分析的基本框架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推导,建立利源分析模型,最后以典型的两全分红保险为例进行实务分析。结果表明,当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一致时,利润由剩余边际和风险边际产生;当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不一致时,利润由剩余边际、风险边际和经验偏差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