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国际体育法理论研究的缘起及学术进展、国际体育法概念和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结论:国际体育法的理论研究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学者们创设了不同术语阐释国际体育法的概念,着眼于国际体育法的独特性,但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关于国际体育渊源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着重于体现国际体育法独特的自治性和自我生成性,但尚缺乏系统的法理支撑。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的以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为基础,但缺乏对国际体育法独特性的阐释。目前存在传统国际法理论研究范式和体育自治法研究范式,但远未形成系统理论研究体系,留有巨大的学术研究空间。应构建兼顾传统法理和体育法自治性的国际体育法理论体系。
简介:从国际体育法理论研究的缘起及学术进展、国际体育法概念和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结果显示:当前国际体育法的理论研究已经兴起并蓬勃发展;学者们创设了不同术语阐释国际体育法的概念,着眼于国际体育法的独特性,但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关于国际体育渊源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着重于体现国际体育法独特的自治性和自我生成性,但尚缺乏系统的法理支撑,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的以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为基础,但缺乏对国际体育法独特性的阐释。目前存在传统国际法理论研究范式和体育自治法研究范式,但远未形成系统理论研究体系,存在巨大的学术研究空间,应构建兼顾传统法理和体育法自治性的国际体育法理论体系。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为规范和保障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同时也显现出不能很好适应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2006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修改《体育法》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推动工作进程,结合2005年征集的修改《体育法》有关论文,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于2006年2月27至28日在天津体育学院召开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理论研讨会。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以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员40余人与会。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张剑、天津市体育局副局长谢德龙、天津体育学院书记冯文明分别致辞。
简介: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立法作保障,否则这样的制度就难以得以有效地实施。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以及体育法律缺少相应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的规定,需要启动对教育法律以及体育法律的整体修改,即采用包裹立法模式来确立我国的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设的法律制度。包裹立法模式是指为了达到一个整体的立法目的,立法机关在一个法律性文件中对散布在多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地作出"打包"修改。体育法律修改的包裹模式的适用不仅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还能够保障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性。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以及现行教育法律、体育法律存在的不协调的问题,我国采用包裹式体育与教育法律的修改模式是有必要的。从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的角度来看,采用这种模式就要做到:我国现行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整体性修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启动整体修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主体在自己的立法权限范围内启动关于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的地方立法的整体修改,以实现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的合法性以及协调性,保障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制度的实施及实效。
简介: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广州体育学院承办,广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协办的2008年广州国际休闲体育研讨会于3月21—23日在广州体育学院召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刘国永副司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田野先生、国际体育哲学学会HeatherL.Reid主席女士、美国密执安大学休闲学系主任包惠珊教授、日本的园山和夫先生、韩国的李荣基先生、广州体育学院党委书记许宗祥教授、院长许永剐教授及来自我国大陆、台湾、澳门的专家、教授等出席了会议。韩国、日本以及两岸三地二十多个省市区的一百多名休闲体育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学术交流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