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和着力重点,对指导农机战线做好农机化工作具有重大意义。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对农机“三率”的提升带来许多障碍。面对新形势,如何破解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了当前农机监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简介:1历史回顾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机购置补贴始于1996年,主要缘于本地区两家稻麦联合收割机厂的建立与产品开发,以及地处沿海城市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和农村出现劳动力大量转移与劳动用工紧张局面,刺激了农民对稻麦收获机械化作业的需求。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积极开展农机新技术与新机具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并积极稳妥地增加联合收割机的推广数量,扩大推广范围,期间得到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十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新农机补助资金,为以后黄岩区实施农机“以奖代补”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打下坚实基础,也大大促进了该区新农机特别是联合收割机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