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介于北纬36°30′~37°09′,东经101°46′~107°45′之间,地处祁连山东段南麓,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镶嵌过度地带,境内地形北高南低,山川交错,沟壑纵横,植被稀疏,地形复杂,海拔2100~4374m,年平均降雨量300~500mm,年平均气温3~4℃,年蒸发量1235.60mm,无霜期125d.全县耕地面积7×104hm2,可利用草地面积7.60×104hm2.近几年,由于干旱和牲畜超载过牧,使互助县草地退化日益严重.据2003年调查高原鼠害面积达5.50×104hm2.为此,依据互助县实际情况,开展了草地鼠害防治工作.
简介: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于1985年6月1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至今已有17年的历程.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草原法在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促进草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展,人类对草地的影响越来越大,保护草地生态环境、维护草地生态平衡、合理利用、科学管理草地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对草原法重新进行了修改,于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草原法,并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本刊为了进一步宣传和学习修订后的草原法,特予以全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