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部于2010年相继组织专家对部分建设期已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在有关省(市)教育厅(教委)和依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各实验室建设期间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在凝炼研究方向、实验环境和条件、人才队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对外开放与交流等方面的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达到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标准。经我部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恶性肿瘤发病机制及应用研究”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验收,我部同意上述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