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立法法》修改是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逻辑结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本次修改的主基调是部分修改、微调为主,而立法程序则成为修改的重点。但是,此次修法并未破解立法体制性难题,而且改革的系统性也存在缺陷。
简介: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贪污罪的数额,并将其与法定刑直接对应,这一立法方式与贪污罪的本质不符,也导致司法实践的困难。《刑法修正案(九)》将其修改为模糊数额的立法方式,更加符合司法实践的要求。当前,贪污罪的起刑点数额为5000元,这一数额不符合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的要求,以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的政策为指导,并与其他财产型犯罪的数额相协调,应当降低贪污罪的起刑点数颁。贪污罪的量刑数额多个档次之间没能扭开距离,不利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应当适当提高其量刑数额。
简介:法治的前提是良法的制定,刑事法治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需在刑事立法及其理念方面进行完善和发展。从法治与政策、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分析,刑事立法必须坚持自身的独立品格,重拾“慎独”理念,防止过分回应和积极向政策靠拢而演变为“政策法”。作为一部优良的刑事立法,必须坚持法制统一理念,着力减少、消除和避免作为非刑事法律的前置法与作为后置法的刑法之间、刑法自身内部的不同法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维护他法与刑法、刑法自身内部系统的协调性、统一性、衔接性、体系性。受到政策及其背后的权力影响以及民意的负面作用,使得刑事立法不时偏离谦抑性理念;理论上的司法犯罪化观点以及引发学界持续争议的风险刑法、敌人刑法理论从深层次看,不仅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上也是对刑法谦抑性理念的突破和伤害。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和高度重视谦抑性理念在刑事立法中的独特价值。
简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对合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的治理有利于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了修改:一方面适度加重其刑罚力度,另一方面区分了犯罪的对象以适用不同的刑罚。对该罪的修改遵循了“宽严相济、保障权利”的刑事政策,加重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处罚存在合理性。同时,“收买儿童即入刑”原则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贩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一味地加重刑罚并不能达到刑法的目的。
简介:我国早于日本发现钓鱼岛列屿对之命名并进行了主权性宣告,因此在1895年日本兼并之前拥有主权。从已有的历史证据考证,由于证明钓鱼岛列屿晚清纳入台湾省行政管辖的证据尚不充分,因此《马关条约》割让领土的范围是否包括钓鱼岛列屿不无疑问。如果钓鱼岛列屿不在《马关条约》的割让领土范围之内,我国要求日本二战后归还主权的诉求需寻找其他依据。日本1895年的兼并行为因晚清、民国政府长期怠于维权,从国际法理上分析,因时效与禁止反言原因我国在钓鱼岛列屿主权问题上可能会失分,但日本因非法行为亦可能产生否定性时效。钓鱼岛主权与中日海洋划界问题无直接关联,由于钓鱼岛自身海洋地理特征,将钓鱼岛归属作为中日海洋划界依据不符合国际法院判例,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并非基于海洋油气资源利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归还一战前窃占岛屿仍然具有法定效力,日本应当根据《波茨坦公告》归还一战前所窃占的中国领土。
简介:2013年8月1日,德国《著作权法》第八修正案生效。针对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和新闻聚合器在互联网上免费使用报刊产品的行为,修正案创设了报刊出版者权。根据修正案,在报刊产品出版后一年内,报刊出版者对其享有以商业目的进行网络传播的专有权。本文介绍了德国《著作权法》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考察了“邻接权”的概念、产生背景、发展脉络、国际保护及国内法转化情况,梳理了不同国家法律中出版者所享有的邻接权种类,在此基础上对德国《著作权法》赋予报刊出版者用于控制报刊产品网络传播的邻接权保护的正当性进行了质疑,并就我国有无效仿修法之必要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