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源头的中华文化即中华元文化中,有法也有律。从源流关系上看,经典中的法与律是单独而论的,法与律是两回事。在先秦诸子这里,法与律先是单独而论,之后合二为一而论。礼与法,是中华文化的两大基本支系。以礼育人,以法除害。法从道中来,法为自然法。太阳法则、月亮法则是自然法的理论基础。不认识天文历法,根本无法认识中华文化,包括法律之法与法律之律。以历立法,坐标是永恒的;韩非子,以君立法,坐标是一时的。
简介:中国古代法律禁止民间任意观测、探究、解释和传习有关星空的奥秘,只允许官方的天文机构研究和解读天文现象。中国古代法律对天文研究作出如此的法律规制,既是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也是“天人感应”这个流传很久、影响巨大的哲学观在法律制度上的具体体现。
天文·人文·法律——从自然法到人文法
略论中国古代法律对天文研究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