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任何文化都存在于一定的时间中,文化安全在时间驱动下发生变化,时间因素对文化安全产生何种影响,它是否会侵蚀、威胁文化安全,文章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了递进的分析。首先,时间通过对社会结构的改变而对文化安全产生了显性的影响。时间结构和时间维度的变革,为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后果:文化的商品化和碎片化;人文主义衰微,文化的自主性受到威胁;时间问题带来了价值秩序的重构,短期性和即刻满足受到偏爱;文化失去批判能力,成为娱乐。其次,时间自身及其围绕它的变化对文化安全产生了的隐性但却是根本性的影响。在多变且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主体对时间的感知和与之的关系都是疏离的,这种脱位意味着文化被从其扎根的环境中抽取出来,文化根基被削弱、文化空间减少,从而使文化失去发展自身的权利和能力,高度的变化性和不确定性过度磨损文化的再生产能力。最后,关于文化的能动性问题,即是否存在着文化对时间的反作用力。其结论是,文化是时间背后的“沉默的规范力量”。这样的认识能够帮助我们提高应对文化安全议题的自觉性,从文化之中寻求文化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透过时间的视角,可以看到一定的文化的稳定性是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中,文化安全议题尤显重要。
简介:当下我国交通警察权能事项过于庞杂,严重影响甚至侵蚀其他行政权能,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应对交通警察权能格局予以法治化改革。以交通警察权蕴含的价值与功能预设系统指导其权能改革是较为科学的路径。传统交通警察权秩序价值的正当性面临挑战,现代交通警察权人权属性的应用有其局限性,当前交通秩序行为是交通警察权的秉性,亦为道路通行权的实现方式。因此,应确立以交通秩序为主兼顾人权的“新秩序观”。“新秩序观”具有三重寓意:在宏观上,可以实现交通秩序中心化与权力分配体系化,在整体上回答权能改革的基本方向;在中观上,可以推动交通警察任务规范结构变革,获取权能改革的制度保障;在微观上,可以验证和纠偏当前交通警察权能范围,实现权能的分流与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