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材料调差是指在可调材料价格合同中规定,在施工期间,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材料价格增长超出允许的范围内。材料价格调整是材料因国家调拨价格或计划价格发生变动而引起的调整。在结算时,可以调整材料的差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材料在建设项目的成本中占的比例较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影响较大,特别是对出现工期延期的项目影响更大。为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减少施工单位的成本风险,一般在合同中均会约定施工单位在材料价格波动时承担的风险范围,超过风险幅度部分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但目前许多项目合同条款规定材料调差费用的支付方式与政策脱节,脱离了项目实际。随着近年来钢筋、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砂石料价格不断疯涨;部分地区材料信息价与实际市场价不匹配,施工期限长,不确定因素多;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涨价而导致项目成本压力过大,直接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甚至停工待料。现结合本人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谈谈在突破合同条款的约定,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对调整材料价差调整费用支付时间的认识和体会。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很多,如短路、过载、接地故障、接触电阻过大、泄漏电流等。其中,接地故障引起的火灾更具危险性。配电系统一般的短路、过负荷容易被熔断器、低压断路器等迅速切断而不致引起火灾。接地故障电流一般比较小,不足以使一般的过电流保护及时切断故障。故障点多数以电弧短路的形式出现,由于电弧阻抗较大,它进一步限制了故障电流,使过电流保护更难以动作,但其局部温度却很高,2A的电弧温度可超过2000℃,0.5A的电弧能量已足以引燃可燃物质。所以防范电气短路火灾的重点是防范接地电弧短路。为了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简介:摘要目前,我国的地铁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从1969年10月1日北京第一条地铁通车至今,后有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沈阳、南京、青岛、重庆、郑州、兰州、昆明、杭州、成都、武汉、西安、大连、苏州、宁波等一、二线城市跨入地铁时代。截至2018年,北京、上海、广州的地铁日最大客流量已超过1000万人次,深圳、程度、南京、武汉地铁客流量在高峰期也突破了300万人次,其人员密集程度可见一斑。我国第一起地铁火灾发生在北京地铁一号线通车40天后的1969年11月11日,在万寿路至五棵松区间内发生电气事故,造成严重损失。从世界地铁100多年的历史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造成损失最大的也是火灾事故。因此,地铁的火灾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地铁火灾报警与消防应急联动又是地铁火灾防范的重要基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