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陆费逵,字伯鸿,1886年生于陕西汉中一个官宦家庭。从小就由其母教授经书,因此旧学功底较为深厚。戊戌变法后,陆费逵受到维新思想的影响,积极参加新学传播活动。1906年春,日知会正式成立,陆费逵任评议员。同年秋,他辞去书店职务,与张人杰(张静江)、冯特民共同接办汉口《楚报》,并担任主笔。不久因作文反对粤汉铁路借款密约,忤逆湖广总督张之洞,又论五大臣出洋被炸事,揭示伪立宪无济于事,受到查封。1907年1月,湖北军警封闭日知会,逮捕刘静庵等人,陆费逵逃过搜捕,只身逃往上海,在昌明书店上海支店任经理兼编辑。此后他即走上了教育、文化救国之路。当年冬天,陆费逵改任上海文明书局襄理。其间,他常与商务
简介:费哲民(1893—1978),浙江海宁人。笔名有“孑民”“疾民”“无邪子”等。早年他在上海先施公司当店员时,就积极投入了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他的这一段经历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也是值得记载纪念的历史史料。在这场以民族救亡图存,以民主、科学和社会主义为旗帜的伟大新文化运动中,他和许多进步青年一样,不但全身心参加了各种爱国活动,也组织过一些爱国团体。并积极参与社会上各种思想流派和思潮的探讨和学习。从而,使他由一个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的青年,转变为一个激进的民主斗士。一、纸上“俭德会”的发起1913年春初,自幼失怙的费哲民只身飘流到上海,他一面学徒,一面读夜
简介:一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课征的税收,它包括对被继承人遗产总额课征的遗产税和对继承人继承份额课征的继承税,是财产课税体系中重要的分支。我国历史上开征遗产税的动议始于1911年。1915年夏,北京政府拟定了十一条《遗产税征收条例》,专对无子立嗣者的遗产课税,寓有绝户财产归公之微意,以作为承受遗产确定权利的保证,类似于英国早期推行的遗嘱印花税。起征点为1000元,采用比例税率,扣除债务、丧葬费等,但未详细规定申报调查程序,反赋予地方官署以督察职权,没有独立的征收体系,只列出消极的惩罚规定,故强制效力极微,因时局多变、国库空虚而未能实行。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财政部于1927年8月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