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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以类型化法益概念的相关探讨为逻辑起点,并同时以论述与梳理犯罪论体系中不法类型与罪责类型相区隔为逻辑框架。一方面以类型化法益概念建构刑法解释的外延范围,另一方面以不法与罪责构建解释规则的内涵边界,以探寻规范化意义下刑法解释的边界之所在。

  • 标签: 类型化法益 不法 罪责 刑法解释
  • 简介:刑事和解在于综合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互为依托而共同治理犯罪,加害人有进行赔偿并争取谅解的权利,被害人有获得赔偿和进行谅解的权利,司法机关掌握刑事和解的最终处分权。刑事和解有限性在于,犯罪客体框定了刑事和解的边界,刑事责任为保障民事救济让步有限,民事责任填补功能,以及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功能均有限,刑事和解应保持惩罚与预防总量的平衡。刑事和解是“民事合意”与“刑罚减轻”间的协调,其中民事合意在范围、内容以及赔偿上均有自身的限度;刑罚减轻有自身的规则,但受到刑事和解有限性的严格拘束。

  • 标签: 民刑交叉 民刑互补 量刑均衡 被害人保护 刑罚功能
  • 简介:与人类权利现象的起源和内涵一样,在历史上,罪犯权利是随着以法治、平等、自由为核心的近代法观念而成长起来的;在理论上,罪犯权利则是由罪犯首先是作为人的罪犯、罪犯具有公民资格、社会对罪犯矫正的需要等所决定的.罪犯权利以不断发展的人权和公民权为主要基础,同时有着自己的确立原则和特点.我国的罪犯权利保护已初步进入法制化轨道,但许多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认识和完善.

  • 标签: 人权 公民权 罪犯权利 权利保护 监狱法
  • 简介:我国现行的侦讯制度与侦讯实务偏重侦讯效率,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不足。理论界提出的侦讯改革方案偏重权利保障,有失侦讯效率的提高。合理规制侦查讯问,需要更新理念,正确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侦讯程序主体与证据来源的关系,有效化解犯罪嫌疑人与被追诉人在侦讯中的目标冲突,适当矫正侦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力量严重失衡的状况。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制裁相结合的综合机制,为侦讯制度提供配套制度保障,以利于实现侦讯制度兼顾讯问效率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双重目标。

  • 标签: 侦查讯问 权利保障 讯问效率
  • 简介: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立法完善之探讨赵秉志,肖中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作为一类犯罪的总称,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公民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劳动权利、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家...

  • 标签: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立法完善 有期徒刑 刑法典 体系结构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突出体现了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的基本思想。然而,其中存在着未充分关注被害人合法权利保护的问题。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被害人合法权利予以保护是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持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一致性与合理性以及防范严重诉讼风险出现的必然要求。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首先应当明确被害人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具有程序运作主体的地位,并辅之以与其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提出异议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以及救济权等基本诉讼权利

  • 标签: 认罪认罚 从宽 被害人 程序运作主体 诉讼权利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与原刑事诉讼法相比,突出的变化是更为重视公民人身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的保护,增加和修订了许多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条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充分保护人权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不可分割的两项任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公民诉讼权的保护,既是更好实现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需要,也是保证刑事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处理的需要。科学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惩罚犯罪和保障公民权有机统一,不可偏废。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肩负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来说,既担负着追诉犯罪的责任,又担负着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任务。因此一定要树立打击和保护并重、惩罚犯罪与权利保障并重的观念,在自身执法与监督执法中都要保证两个方面的有机统如何达到既依法办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能顺利侦查破案?笔者认为,应加强几方面工作:一要强化初查工作。一定要切实转变过去靠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把取证的重点放在获取口供上的常规侦查方式。由过去的立案后的侦查为主转...

  • 标签: 保障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思考 惩罚犯罪
  • 简介:若以诉讼立场为标准,公诉人与被害人均为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主体,二者在惩治犯罪目标的指引下有一定的协同性。基于各自的程序利益重点不同,检察机关的公权力与被害人权利之间存有分歧,甚至是冲突也在所难免。其中的原因不仅仅是价值观念的差异,更多的是公诉权在程序运行中未能顾及被害人个人利益的需要。在域外,公诉权的运行虽不受被害人意志左右,但却十分尊重其情感需要并给予适当的程序参与机会。从被害人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出发,国家权力充分尊重权利,是实现我国公诉权与被害人权利的程序协调的理性选择。

  • 标签: 刑事诉讼 公诉权 被害人权利 冲突 协调
  • 简介:通过文献分析,我国刑法理论对刑事责任的研究仍然停留在上个世纪70年代前苏联的研究水平上,研究方法单一且落后。大陆法系刑事责任和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基于不同的理论平台,并不能进行单纯的类比,二者的生成都是语境性的,是不同文化语境的产物。我国传统刑事责任是个伪命题,其传统的概念必须被改变,应实现概念的从结果到过程、从对行为人处遇到对行为人定罪的转变,如此才能相应的真正改变刑事责任研究地位上形式主义和内容上的概念主义。

  • 标签: 刑事责任 传统性概念 过程性概念
  • 简介:超期羁押,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有关办案机关与办案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公法规定期限的行为。本文分析了超羁押的危害性及其普遍存在的认识偏差,剖析了对超期羁押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观念障碍,探讨了超期羁押的行为性质与处罚范围。

  • 标签: 超期羁押 刑事责任 性质 处罚范围 非法拘禁罪
  • 简介:浅谈刑事赔偿中的个人赔偿责任周世雄,刘晓云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这一规定将刑事赔偿责任分为国家司法机关赔偿责任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赔偿责任(以下简称个人赔偿...

  • 标签: 司法工作人员 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 刑讯逼供 违法行为
  • 简介:法国刑法中,国家不承担刑事责任,地方行政部门及其联合团体只有符合特定条件——即涉案行为发生在其实施可以签订公共服务委托合同的活动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国家刑事责任的例外和地方行政部门刑事责任的限制是法国法人刑事责任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难点,关键在于对“可以签订公共服务委托合同活动”的认定。该概念来源于行政法,刑法既需尊重行政法的成果,又要保持本身价值判断的独立性;法国学界对该刑法理论和实践间龃龉的探索已形成可观共识。这对于反思我国法中“机关是否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责任设置”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对比和借鉴意义。

  • 标签: 国家 地方行政部门 公共服务委托 刑事责任
  • 简介:聂树斌案件反映出我国诉权缺失的司法状态。诉权缺失包括两种模式,即诉权可处分性的缺失和诉权程序主导性的缺失。在我国,造成诉权缺失的深层原因是诉权背后的宪法性义务的弱化造成了权力的私有化结果。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补正我国缺失的刑事诉权。

  • 标签: 诉权 裁判权 权利 主导性
  • 简介:法国政府为惩治与震慑有组织犯罪而在立法上做了大量的储备,不仅从实体法上,而且从程序法上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防治。对有组织犯罪,不仅规定了基础刑,同时也规定有附加刑,可以对所有恐怖主义分子或不计国籍专门对外国人员适用。1992年刑事法典的制定也拓展了对相关犯罪与主体的刑罚效力,生态恐怖犯罪与法人刑事责任追究是其中两个重要的特别部分。

  • 标签: 有组织犯罪 法国 刑事立法 刑事责任
  • 简介:我国传统过失犯理论无力对抗片面地从危害结果引出的处罚要求,具有鲜明的结果归责倾向。引进"注意义务"和"注意能力"这两个概念,虽然有助于使过失心态认定更为精确,但显然不能彻底解决传统理论的上述问题。要实现过失刑事责任范围的合理限定,必须借助"过失基准行为"这一理论工具,在过失犯认定过程中赋予"行为"以实质作用。过失基准行为则是指包含法不容许的危险的行为。

  • 标签: 过失犯 过失心态 过失基准行为
  • 简介:制造商因生产出品质上有缺陷的食品、药品,造成消费者伤亡事故,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其中因对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监督不严而过失生产伪劣食品、药品或者因对消费者保护不周而使得消费者不正当使用食品、药品,进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分别涉及到制造商对其他分工者的监督义务、制造商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在制造商刑事责任认定的问题上更为复杂,也是理论上应当关注的焦点。制造商和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的关系中,制造商对原料商等生产链条中的分工者存在着监督义务,但是该监督义务可以透过刑法上信赖原则的介入而减轻。而在制造商和消费者的交往关系中,制造商负有严密保护消费者安全的注意义务,无适用刑法上信赖原则而减轻制造商注意义务的空间。

  • 标签: 食品 药品事故 监督义务 信赖原则
  • 简介:被害人过错是侵犯人身权利命案中的重要酌定情节。由于刑法二元结构模式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将犯罪人与国家的刑法二元结构模式转换到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刑法三元结构模式。应当明确界定被害人过错的范畴;被害人过错的标准,包括主体专属性、时间确定性、行为过错性、作用因果性、程度明显性;规范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保证和放宽适用的前提、扩大和规范适用的影响、完善和改进适用的依据。

  • 标签: 被害人过错 刑法二元结构 刑法三元结构
  • 简介:论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法理根据──兼谈强化全民族的法律监督意识王帮民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职能,宪法第129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在司法界、理论界和广大国民中,将检察...

  • 标签: 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院 法理根据 检察机关 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