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区域经济合作是目前世界经济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模式,而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更是发展迅速。双方签订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内容,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双方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与进步。虽然《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在适用范围和第三方制度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但它在争端常设机构和仲裁庭的组成上也存在诸多缺陷,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
简介:本文利用引力模型对1990—2009年期间老挝和中国的贸易数据进行分析,考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对老挝和中国之间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CAFTA的建立显著促进了老挝对中国的出口,老挝自中国进口量的增长并不显著。
简介:冷战结束为东南亚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盟扩大创造了条件。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近年在马来西亚和文莱的深化,这两国出于宗教情感而持反以亲阿的态度,并将其变为东盟意志,无视东盟大多数成员为非伊斯兰国家且与以色列合作良好的事实。这既体现了冷战后国际关系格局发展现实在东南亚的投影,又体现了当代国际关系的“宗教转向”和东盟国家在伊斯兰问题上的分歧公开化。以色列实际上已成为东盟伊斯兰与非伊斯兰成员国之间的宗教“柏林墙”。欧盟模式应是东盟可资借鉴的方向,东盟制度建设乃至维系存在的基础在于:一是加强东盟制度民主建设,二是东盟机构的“去宗教化”。马来西亚和文莱可以通过伊斯兰会议组织等国际宗教组织发出其宗教诉求,但东盟绝非在宗教上的合适平台。
简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PTA)当前正处于初创阶段,用不合社会保障收入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指标来衡量宏观税负的高低,通过与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进行国际比较发现,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是太高。应以完善政府赌政收入制度,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等手段来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宏观税负水平。
简介:1997年缅甸加入东盟之后,东盟对缅甸采取了“建设性接触”政策,主要采取劝说、鼓励以及有限施压的方式。推动缅甸问题的解决。受东盟自身制度性、结构性制约,“建设性接触”政策未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缅甸新政府上台后启动的民主化改革表明,东盟及其一些国家长期对缅甸实行的接触、引导和鼓励对缅甸政策变化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