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21年6月4日,叛军队伍对长江港口城市宜昌进行烧杀抢掠,几乎让这座城市变为废墟。此时暴动在湖北已成为高频率事件,军队袭击了外国人的商业和住所,而在合约的保护下,他们自然地躲过了中国内乱的毁坏。宜昌事件引起人们的注意。外国外交联合会马上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对外国的损失提出赔偿。外国外交人员进一步提出在宜昌建立一个国际协定,将来可为外国利益提供保障。这次事件在以往的学术文献中有所提及,但它的意义被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北洋军阀统治下,有关湖北的一个调查认为此次暴行“给帝国主义一个敲诈的借口”。〔1〕这个解释看到了此事件作为帝国主义侵略的另一个例子,并通过外交团体利用这个政策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将宜昌实现国际化。与此相反,费正清引用此事件作为“不平等条约大体上是羞辱,事实上常是物质援助”的一个例子。
简介:<正>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制秩序在内的传统中国的人间秩序,是因应中国人的人生态度而来的外在措置,服务于这个族群的人世生活,并随其人生态度的因革而损益。这里所说的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是指中国人基于对于人性的基本预设和预期而抱持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理想,对于合理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预期,乃至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等等关涉存在本身的终极意义的诸端。若从中国社会被迫卷入世界性的所谓“现代化”这一过程历史来看,近代百年中国移用西式法理与法制所导致的法律规则与中国固有的人间秩序不可避免的内在紧张,而形诸广泛、严重的所谓“有法不依”现象,造成中国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失范,可以说,症结即在于法律规则背后的“人生态度”的捍格。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日渐显露出诸多结构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这些缺陷仅靠司法解释已经无法彻底解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为紧迫课题。已正式提交我国权威法制机关的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框架仍然可行,但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要求,亟须加以修改补充。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修改建议,其主要创新亮点是:(1)调整重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2)增加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3)用"行政争议"替代"具体行政行为"作为界定受案范围和起诉权的基本标准以扩大保护范围;(4)提出了改革现有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方案;(5)系统构建了指定异地管辖制度;(6)将电子数据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类型;(7)确立了诉讼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8)增设调解制度和简易程序;(9)系统构建了公益行政诉讼制度;(10)将司法建议制度正式化并强化其功用;(11)建立赔偿(补偿)专项准备金制度和法院支付令制度;(12)增加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颁行是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需要,将开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新起点。其立法过程中不仅涉及了诸多利益的博弈,还贯穿着许多重要的理念冲突。立法机关在司法化与民间化、群众性与职业化、统一与多元、灵活适宜与规范程序、垄断与开放等不同选项之间,较充分地听取了各界的意见,经过集思广益,在草案的基础上作出了相对合理的抉择,使这部立法具有了务实、开放等特点和一定的前瞻性。当然,作为一部法律,《人民调解法》并不能解决所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其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而法学界也必将提出各种意见。本文在探讨这一立法过程及其主要成就的同时,对其发展前景和问题进行了分析。
简介:经过十多年艰苦卓绝的谈判与斗争,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新闻媒体对此连篇累牍,全国上下已是家喻户晓,国人既为加入WTO所鼓舞,也因此深感压力,所谓'难得机遇和空前挑战并存'。但对于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是另一种情景,新闻媒体羞于报道宣传,国人亦知之甚少。其实,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十二亿中国人来讲,同样是一个重大事件,其意义几可与加入WTO相提并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拟对联合国人权公约与我国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推动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进程,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