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进口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时效与代位追偿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本人在此就其中有关规定,在理赔和追偿工作中的关系及运用谈点体会.《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失”.依本条规定,货运险的请求赔偿期限在二年之内,进一步讲,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货损,被保险人在二年之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均有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货损事故的发生原因涉及第三者责任,本条规定就值得引起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的重视了.因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原因一旦涉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后必须向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而值得注意的是向有关责任方追偿的时效一般均短于二年.对于海
简介:医疗保险是一种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接受医疗服务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形式,亦是一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既然医疗保险是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形式,必然有某种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存在。医疗保险有没有盈利性质就是由这种利益和关系决定的。一、商业性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区别(一)商业性医疗保险是以自愿原则为基础,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集合多数人的疾病、意外伤害的风险,按照成本加平均利润合理计收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对医疗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责任造成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和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