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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地方组织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不一致,其效力位阶可以根据《立法法》得以确定。从宪法体系解释的角度看,在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职权规定中,环境保护事项应在该宪法规范的射程之内。有关立法事实也为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因此,在现行法体系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该具有环境保护职权。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有效行使,还面临很多体制障碍,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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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民间纠纷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16条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制作的“调解书自送达之岛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第21条规定,“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15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基层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明确赋予基层人民政府制作的调解书和处理决定书有一定的行政执行效力,但《办法》未对基层人民政府如何执行作出具体规定。这里,我们试对调解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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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推动和组织下,广州国民政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一日发表《北伐宣言》,九日即正式誓师北伐。不到半年时间就打下了武汉。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国民政于同年十二月由广州迁都武汉。武汉国民政是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是带有新民主主义色彩的政权。武汉政府是很重视法制建设的。虽然武汉政府仅存在了八个月,但在中国近现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于我国当前加强法制建设有着借鉴作用。现将武汉国民政法制建设的几个主要特点简要评介如下,以期引起大家探讨的兴趣。(一)重视立法工作,积极向有法可依的方向努力

  • 标签: 武汉国民政府 武汉政府 法制建设 土豪劣绅 工作人员 立法工作
  • 简介:民政时期,立法院作为最高立法机构一度接受提请者的法律解释请求,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疑问,通过议决法律解释案的方式解释法律。但此种解答法律疑义方式的立法解释制度最终因与司法机关职掌法律解释的世界法制潮流相悖,与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制度界限不明、功能重叠,以及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窒碍而废止。历史证明,法律解释权不能为立法机关所垄断,独立的立法解释制度亦无存在之必要。当前我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制度亟须在解释权的定位、配置及行使方式上进行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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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打造强势民政,服务弱势群体”,这是近年来民政人常讲的一句话。但强势民政如何打造,民政地位如何提高?不仅仅是出台几项利民政策、增加几亿惠民资金,关键还在于党和政府的惠民爱民举措在基层能否落到实处。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实效体现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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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31年5月,南京国民政颁布新《盐法》。在该法的制定前后,围绕其创制实施,各相关利益主体间展开了持久的争执与角逐,形成了范围广泛影响深刻的社会风波,学界对此事件的事实与价值重建和事件本身在法制史上的地位仍不相称。〔2〕本文将这一事件置于清末以来中国法制现代性转型背景下,通过对事件起因、演变发展过程中各社会势力间相互角逐又彼此依存的博弈的分析,揭示了这部法律夭折的深层缘由及过程的正功能,认为这是一场法律制定颁布势在必然、悬置新法别无选择、法律夭折却影响深刻的事件,为展示中国社会构建现代性法制的努力与艰辛提供了又一个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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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引论民国肇始,孙中山先生于1912年3月2日即公布《禁烟令》,申明政府厉行禁烟的态度。由于晚清乃至民国社会深受烟毒所害,相应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延至南京国民政成立,烟毒泛滥的局面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愈加失控D(1]此时国内上下均对禁烟禁毒有着较为一致的认识,一些民间团体更是在此时极力推动"禁烟拒毒"运动,形成了颇为强大的社会舆论。[2]南京国民政在此背景之下也积极进行禁烟禁毒立法,逐步施行断禁政策,虽后世学者褒贬不一,但在这一阶段确实产生了诸多重要的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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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1932年10月的南京城,阵阵西风给这个六朝古都带来了一片萧瑟和凄凉。刚刚经历过“九一八”与“一二八”事变的南京国民党政府犹如汪洋大海中的一条破船,处在风雨飘摇中。党国要人们对外既要应付日本咄咄迫人的进逼,对内又要调兵遣将镇压各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开支庞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就在这十分窘迫的时候,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向国民党中央报告了一个动人心魄的大喜讯:山东黄县有一个叫梁作友的巨富,上书声称愿把他自己六、七千万元财富的一半捐献给中央政府,用于“抗日剿匪”、救济难民、兴修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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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領海寬度为12海里(浬)。这項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島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島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东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島屿。(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島屿的領海以連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屿上各基点之間的各直綫为基线,从基綫向外延伸12海里(浬)的水域是中国的領海。在基綫以內的水域,包括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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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地方人大针对地方政府融资中的还贷承诺进行审议和批准是否是一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程序步骤,伴随着地方债务风险一同引起公众热议。实际上,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的批准并非是产生地方财政债务风险的主因。应当因势利导加强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借以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从合法性角度分析,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批准的产生过程和具体操作履行需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能完善地方融资中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角色配置,对加强和完善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政治激励与行政权力的制衡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会尽量地减少甚至避免潜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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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金融“资金之用于农业者,即谓之农业金融”。农业金融制度对于农业经济之发展至关重要,正如孙中山所言,中国“东南是收获,不见其丰,西北之荒芜,一如其故,此无他,无特别金融机关以为之融通资本故耳。”近代农业金融制度发迹于西方,我国从清末开始仿行西制,历经北京政府,在南京政府时期出现了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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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政时期的司法院虽然在名义上是“最高司法机关”,但并不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通过法令统一解释和判例变更制度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1936年的“五五宪草”一方面效仿美国的司法释宪模式,将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院,另一方面却预留了维持司法院体制的空间,并对宪法解释权的启动做了限制性规定。虽然最高法院和司法院的法令统一解释中有一些援引宪法性文件、认定行政命令违宪无效的宪法解释案例,但其宪法保障功能基本上仍处于休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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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清代地方政府》简介及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必要性《清代地方政府》一书是瞿同祖老先生写的关于中国清朝时期地方政府如何运作、处理地方行政的一部巨著,原书是在1962年以英文写就的,同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1〕出版以后获得国外学术界尤其是汉学界的一致推崇。书中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为我们展示出清代地方的司法、税务、行政、杂务等是如何在各种人员的配合下发挥作用的。清朝存在了二百多年,其中历经康雍乾盛世,其存在时间之久,曾经之繁荣必然有赖于地方政府职能的充分合理运作,其地方政府运行的逻辑必有值得现代人借鉴之处,地方制度之利弊,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 标签: 地方政府职能 清代 大学出版社 清朝时期 地方行政 合理运作
  • 简介:针对人民法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人民法庭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变迁,结合学界的争论和我国法院的司法现状,通过对司法制度体系的理论分析和价值比较,提出人民法庭应予取消的看法。

  • 标签: 人民法庭 存废 司法现状 司法制度 国法 法院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颁行是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需要,将开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新起点。其立法过程中不仅涉及了诸多利益的博弈,还贯穿着许多重要的理念冲突。立法机关在司法化与民间化、群众性与职业化、统一与多元、灵活适宜与规范程序、垄断与开放等不同选项之间,较充分地听取了各界的意见,经过集思广益,在草案的基础上作出了相对合理的抉择,使这部立法具有了务实、开放等特点和一定的前瞻性。当然,作为一部法律,《人民调解法》并不能解决所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其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而法学界也必将提出各种意见。本文在探讨这一立法过程及其主要成就的同时,对其发展前景和问题进行了分析。

  • 标签: 人民调解 立法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民间性
  • 简介:政府对信息的保密在最近20年成为了公众经常关注的一个议题。1969年对柬埔寨的轰炸是对公众保密的,1985年对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也是如此。水门事件的丑闻暴露了一系列政治领域未为人知的滥用职权行为,其中既有国内事务方面的也有国际事务方面的。信息自由法的制定是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控制,但是该法的制定难以保证一切重要的政府活动和决策的公开。据称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常常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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