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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批准而使国家计划和预算案具有法律效力,是保证政府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以对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计划、预算案的审查原则、审查效果的考察,以及与其他一些国家的财政预算审查方式的比较研究为基础,分析了我国目前审查计划、预算案方式存在的两方面问题:一是计划、预算案编制本身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同时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矛盾;二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审查程序不健全.最后,作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比较现实的改进建议.

  • 标签: 预算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计划 审查工作 预算草案 重要环节
  • 简介:<正>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在革命和建设中,以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创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它保障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民主权利得以实现和逐步扩大。在本质上具有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然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我国人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有中国特色 马列主义 政治制度 四项基本原则 相结合
  • 简介:地方人大针对地方政府融资中的还贷承诺进行审议和批准是否是一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程序步骤,伴随着地方债务风险一同引起公众热议。实际上,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的批准并非是产生地方财政债务风险的主因。应当因势利导加强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借以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从合法性角度分析,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批准的产生过程和具体操作履行需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能完善地方融资中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角色配置,对加强和完善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政治激励与行政权力的制衡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会尽量地减少甚至避免潜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标签: 人大还贷承诺 合法性 制度功能
  • 简介:<正>一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多数是主动去调解,即便纠纷当事人前来申请调解,也是纠纷随时发生随时调解,没有什么程序可言;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本来就应有严格的程序,现在要正轨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必要建立一套象人民法院诉讼程序那样严格的程序,也可分为普通程序,适用于前来申请调解的纠纷,简易程序适用于主动去调解的纠纷;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不符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的。要回答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明确程序这个概念。

  • 标签: 人民调解委员会 对方当事人 调解组织 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员 调解程序
  • 简介: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制度康万福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工作制度的必要性所谓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制度,是指通过调整其内部关系来保障人民调解委员完成调解民间纠纷的任务,保证人民调解委员工作正常进行的各项制度的总称。人民调解委员作为调解民间纠纷、...

  • 标签: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 工作制度 调解人员 基层人民政府 人民调解工作
  • 简介:随着修改后刑人诉讼法和修订后刑法的相继实施.我国的刑v;山上制度刊刑入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给建立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检察委员这一检察机关内部核心组织的改革,更显迫切,它关系到检察优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这里拟就检察委员的改革作些探讨.以期推动检察委员的完善与发展。一完善检察委员的必要性各级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以下简称检委会).是我国的独创.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法津规范的相继出台,人们要求司法组织、司

  • 标签: 检委会 检察委员会 检察长 检察机关 检察院 检察工作
  • 简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这一特点也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过程之中。目前,对每一个代表代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同时是否又代表全体人民的问题,宪法学界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层次性决定...

  • 标签: 人大代表 利益主体多元化 利益集团 利益群体 整体利益 人民代表
  • 简介:<正>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大的代表有三千来人,除了作报告和表决外,很难在全体大会上进行大会讨论。而全国大常委委员的人数不过一百多人,比西方一些大国的议会人数少,所以召开全体会议的技术问题是不存在的。但目前常委会召开会议时,主要是分四个小组讨论,在全体会议上表决,而很少在全体会上进行讨论,审议议案。我们认为有必要加以改革,应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议案,特别是法律案,理由如下。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体会议 法律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国家权力
  • 简介:关于监察委员的组织,现行宪法及监察法的规定都颇为简单,尤其是对于监察委员的内设组织机构、内设机构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以及内设机构职权等问题,悉数付之阙如。监察委员组织法乃是各级监察委员得以成立和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它不但授权并规范行使国家监察职权的各级监察委员的内外设置,更是各级监察委员作为国家机构而存在之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证明。从速制定监察委员组织法是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监察委员组织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宜细不宜粗”,对各级监察委员的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等问题应尽可能地予以详尽规定。监察委员组织立法还需直面与纪委合署办公问题,并妥善处理之。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组织法 内设机构 人员配置 宜细不宜粗
  • 简介:2017年11月30日,天津市李大钊研究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隆重召开。天津市李大钊研究第三届理事常务副会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明光同志。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张洪池同志出席会议,李大钊纪念馆副馆长于海英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之辉同志主持。

  • 标签: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李大钊研究 天津市 警官职业学院 第三届理事会 党委副书记
  • 简介:设立统一的监察委员,对于深入推进我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它既是巩固我国民主体制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我国法治反腐的重要步骤,是提升反腐法治效益的重要手段。设立监察委员在我国有坚实的宪制基础,符合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符合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的具体条款也为设立监察委员预留了制度空间。我国设立监察委员将按照试点改革、修宪立法、全面推开的步骤逐步实现,亦应加强对监察委员的监督制约。

  • 标签: 监察 宪制 法治 廉政 反腐
  • 简介:5月21日,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图1)到会致辞,省委副书记陈文清(图2)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图3)当选省法学会第七届会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晋闽(图4)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王晓鹰等18人当选为副会长。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法学会第六届常务副会长傅镛茎(图5)所作的第六届理事工作报告.

  • 标签: 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法学会 省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第六届理事会 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