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不仅要充分吸纳有关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整个环境影响评价中来,听取其意见或建议,同时更加注重整个程序的公平公巿。倘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程序公开透明度低,公众意见反馈吸收率低,那么该制度体系其实己经名不符实,实际操作中也只是走形式而己,不会产生实际效果。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具体指在对某项建设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初,要把该建设活动的环评报告书向社会民众公开,公开听取民众意见,并且要将公众意见处理方案体现在最终的环境行政决策中,减轻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危害程度,充分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现阶段环评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分析探讨,以期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