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数据时代,具体目标事物的数据信息依托网络的汇聚、搜索等功能,呈现出的整体性状态已取代传统的样本性状态。今天分散于各公共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公民数据信息和公民自己控制的个人数据信息,如果不受限制地互联汇合,形成的具体公民整体数据信息一旦被泄露、被篡改等,会使公民权利与自由面临多种竞合侵权和潜在威胁,进而也会威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了数据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强调依法防范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构建网络安全机制,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1)数据信息的安全以网络设施、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为基础,以网络规制为社会保障条件,只有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良好衔接,才具有数据信息安全的基本条件。
简介:摘要:近年来,大数据发展成为热点,在许多领域大数据一次又一次展现其价值。作为大数据主要利用方式的数据共享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数据共享可以在二次利用中将信息的价值开发出来,其隐藏的巨大数据潜力,使得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重视。然而,在数据共享作用日益体现的同时,数据共享过程中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现象也随之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除了立法角度,保护数据共享中公民个人信息还要做到对共享信息的脱敏化处理,明确信息所有者在数据共享中的授权内容。此外,公安机关在保护数据共享中公民个人信息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简介:摘要公民个人信息权是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的民事权利。在大数据时代下,维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提升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护质量。基于此,本文重点针对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供参考。
简介:摘要:随着城市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大数据的发展给城市空间治理带来了一系列变化,可谓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大数据使城市空间延伸、去中心化的特征凸显,出现城市空间分化和随之带来的伦理问题,为了应对新挑战,本文认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实现数据公开,加强公民参与,形成以党政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关键词:城市空间治理;大数据;公民参与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渐严重,为有力打击相关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罪名,最近发布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一步对该罪名的具体适用作了全面规定。本文通过对北大法宝收录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出案件特点和实务难题,并就此提出对策建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类型,慎重认定信息数量及其真实性。
简介:摘要: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了大数据社会。互联网技术的蓬勃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使信息发展程度到达了全新的阶段。个人信息是为通过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可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来对公民身份进行辨别、识别的一系列与个人基本情况相关的信息。当今时代背景下,公民的个人信息同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个人信息的泄露严重威胁了公民的个人安全以及社会安全。不断健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公民个人的正当人身利益财产利益的有效手段。刑法具有强大的惩罚功能与预防功能,通过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规制与保障,可以有效惩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强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