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从公证行为的共性方面归纳出保全证据公证和现场监督公证的共同点,又从二者的特征、受理审查要求、证据的干涉程度、公证结论的差异、进行公证的方法以及证明对象方面总结出二者不同点。
简介:摘要:在实践诉讼中,公证文书的效力往往比其他的书证效力更高,它是基于国家法律信用而产生,因此被称之为“证据之王”,司法实践中,公证文书如果有出现与客观事实不相符的情况,很容易在公证程序上出现问题,也包括一些公证人员的私人行为,这使得公证文书具备的效力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功能,在实际诉讼进行中,将处理一般文书和公证文书同等对待,使用公证文书的有利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并且一定程度上也对公证文进行规范,本文通过对公证文书具备的证据效力进行了阐述,从而分析了公证文书存在的证据效力的重要意义,然后也探讨了如何完善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的相关对策,希望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简介: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行,民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司法改革也顺应时代潮流,应运而生。公证与法院同属于我国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改革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的领域所在。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公证机构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公证机构与法院的对接。文章基于新时期法治思想,阐述了公证机构与法院对接的含义、特征以及意义,分析了公证与法院对接的职能优势,以期推动此制度的全面落实,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新面貌发挥司法体系中应尽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