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道德经》为参照,以曹锦炎先生的释文为底本,借鉴学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将上博简《凡物流形》部分简文重新释文、断句、注释,并做白话译文,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凡物流形》的性质及作者,认为其是一篇听课笔录,是《道德经》的来源文献之一,其作者是老子(周太史儋)。
简介:《了凡四训》是明清两代具有广泛影响的善书经典,至今仍有很高知名度。现在仅见藏于日本的三部了凡重要文献,其实就是《了凡四训》的祖本。1601年的单刻本《省身录》,是现存了凡善书著述中的最早刻本,也是《了凡四训》首篇“立命之学”的原型;1607年的单刻本《立命篇》,已具备《了凡四训》的雏形;1701年的和刻本《阴骘录》是一部“准汉籍”,其底本为明崇祯三年(1630)刻本,不仅完全具备《了凡四训》的内容结构,而且多出了著名的了凡《功过格》,因此具有很重要的文献价值及思想价值。
简介:多数学者相信,天是儒学的神圣性价值之源.郝伯特·芬格莱特一书提出一个独特观点,中孔子并不重视天,却特别重视礼,礼具有神圣价值.本文同意芬格莱特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中礼观念的神圣性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形成的,这个历史情境与春秋中后期贵族社会内部结构的变化和夷狄入侵的压力有关.
简介:"两高"出台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司法解释,将明星代言假药、劣药的行为纳入刑事法规制范围。基于正当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虑,对代言行为科处刑罚确有必要。代言行为作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帮助犯,应具有帮助的故意与帮助的行为,还要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代言行为人的"明知"及"宣传行为",对其处罚宜以财产刑为主、自由刑为辅。
上博简《凡物流形》新释新解
关于袁了凡善书的文献学考察——以《省身录》《立命篇》《阴骘录》为中心
原始儒学中礼观念神圣性价值的起源——从郝伯特·芬格莱特《孔子:即凡而圣》说起
明星代言假劣药品之刑事责任探析——以“两高”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司法解释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