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多民族的俄罗斯传统中固有的地方主义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法制统一的实施。为了实现整个苏维埃共和国境内法制统一,列宁认为,要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国家法制统一的基准;完善法律体系,构筑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保证公民守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和法院公正司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关键实施环节;设立检察机关厉行法律监督,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保障。形成于苏俄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如何消解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简介:俄共(布)执政后,沙俄旧的“官僚或农奴制等等”的政治文化传统极大地制约着苏维埃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无论是“农民局限性的天下?”的堪忧,还是工人阶级的小私有者旧习气,抑或是旧的政治文化劣性成分在党内的复活,都“迫”使政治文化建设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列宁强调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既要坚持整体性布局,又突出了各群体阶层的独特性,提出通过合作社和加强城乡文化联系“双轨”推动农民市民化改革,通过工会、清党运动、监察机构改组等推动工人、党员、国家机关政治现代化,强调文化任务的关键“只”在于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文化力量。虽然这种主要靠政治手段进行的“文化革命”存在着高度政治化倾向等缺陷,但其中一系列思想和措施仍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