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积金争议是法院遇到的新型案件。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公积金争议及其主管划定上存在立法缺失和现实矛盾。各地在公积金争议处理上尝试不同的立法突破,凸现公积金管理的“地域化”,即同种案件,在不同地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各异,司法请求权受到保护(或限制)的程度不同,导致实体结果也不同,这在法制统一的国家是不可接受的。为此,笔者试图提出建构公积金争议救济渠道的立法建议。
吴慧芳诉上海立美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