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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世纪中期以来,英国煤矿业面临着严重的矿难问题,在矿主、矿工和调查员的推动下,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这些历经曲折才获通过的法案,内容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矿区教育和煤炭称量三个方面。法案实行后在诸多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成为该时期煤矿业继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

  • 标签: 煤矿管理 煤矿安全 英国法律 19世纪英国
  • 简介:再论抗战后期周佛海思想之变化马振犊众所周知,周佛海是汪伪集团中的第三号人物,他“下水”为奸是其在“抗战亡国”思想指导下主动的自觉行为,并且有一套汉奸“和平”理论以为根据。然而,在其投敌后,几年来奴才生涯,也使其思想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使其在...

  • 标签: 周佛海 抗战后期 蒋介石 日本 汪精卫集团 伪政权
  • 简介:万历以后的明后期,在我国的自然科学思想中,已经孕育着近代因素。这一因素出现的历史条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倡导实学和具有早期启蒙色彩的进步思想之出现,以及传统科学走向大总结。自然科学思想中的近代因素,首先表现在数学方面。“凡天地造化,莫能逃其数。”对数学作用的认识,排除了神秘主义的象数学,认识到自然界一切事物以“数”作为表现形式,且把“数”作为探求自然和检验客观事物规律“理”的科学认识之基础和方法,接近了近代实验科学的理论认识。运用科学观察和实验手段,是这时期不同于实用科学的又一重要表现。学科的交叉和综合,出现了大百科类型的文化巨子,也是值得注意的动向。因此,在明后期西方耶稣会传教士来华之前,我国的自然科学思想中已经独立地出现了近代因素,它也将缓慢地走向近代。

  • 标签: 明后期 徐光启 耶稣会传教士 天文历法 十六世纪 历史条件
  • 简介:由金元医家朱丹溪开始引入理学太极观念,导致后期中医学理论发生了嬗变。朱丹溪以太极来解释具体的医学问题,到了明代医家孙一奎则开始以命门来理解太极,突出了先天之本对人体生命的重要意义。循此思路,赵献可将命门太极拓展为一个无形统摄有形的先天命门太极系统,不仅凸显了命门太极对人体生命的统摄作用,而且更具有可操作性。张介宾将太极观念运用到自然观、人体观与认识论三个领域,提出太极三说,使理学太极观与医学的结合达到了逻辑的终点。

  • 标签: 理学 太极 命门 朱丹溪 孙一奎 赵献可
  • 简介:阳明心学的成就离不开对佛道思想的吸收与融合,王阳明早年对道家道教更是甚为痴迷,然而王阳明后来却对道家道教明确采取了一种批判否定的态度,而这种巨大的思想转向与王阳明多年习练养生术的切身体会关系密切。自身的需要促使王阳明早年长期热衷于养生术的修炼,可得到的却是彻底的失望,遂而领会长生之虚妄。打破迷悟的王阳明进而转向对德性自我的真己的养护,养生必得有益于养心,这种对德性之心的修持也成为阳明心学形成的关键。从养生到养德的态度转变,也是了解道家道教思想对阳明心学形成所起影响不可缺少的一条线索。

  • 标签: 道家道教 养生 养心
  • 简介: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中,谢林发现,自由本身无非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因而康德所揭示的“自由的因果律”蕴含着与自由相反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固然构成了康德道德律之“绝对命令性”的隐蔽根基,但也蕴含着普遍理性的道德律对个性的取缔和毁灭。因此,谢林后期哲学转向了其早期就向往的理性的神话学。谢林向神话学的倒退不是对启蒙的背叛,而是对启蒙的内在悖论在更深层面上的揭示。

  • 标签: 神话学 谢林 伦理思想 后期哲学 生存哲学 倒退
  • 简介:摘要:阳明两大弟子钱德洪、王畿对四句教颇持歧解,后人因此持续对“无善无恶”进行若干辩论。黄宗羲较支持钱德洪,牟宗三则倾向于王畿。然考察《传习录》,另有一组渐顿、本体工夫的对比,即阳明“心即理”与朱熹“格物穷理”之说,而这其实才是阳明阐发良知学的基源问题。对照之下,钱德洪的理解显然近于此说,而较不契于阳明晚期以无善无恶说良知的说法。同时,阳明的良知除了心性本体之外,另有存有本体的意义。从对“恶”的处理来看,两者之间显见差异。从心性本体而言,恶的来源是外在的、后天的。但从存有本体而言,就不能说另有外来的障蔽;于是,恶便成为自身的异化。对此一问题,阳明本身并未有解,牟先生则藉由《大乘起信论》“依于一心有二门”的理论模型说解之。不过,我们认为《大乘起信论》之说与“无善无恶是谓至善”并不相同。同时,再比对钱、王之说,二人虽也有“心无一善”的说法,但前者乃是指“不心外求理”,后者则是指“空洞无一物”,显然对良知本体的理解颇不相侔。准此可知,阳明的良知教当有前后期之差异,而后期在道德之外,明显另具佛、道二家超越善恶、超越道德之意义。

  • 标签: 良知 存有 本体 无善无恶 至善无恶
  • 简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场景下,转型时期的中国司法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模式,其功能正从单纯的解决纠纷走向为基层社会提供规范供给,重构基层社会规则体系,强化基层社会制度的正统性基础这一关键层面。这种新的司法模式不仅要求将法官个性化的办案经验体系化,以解决具体的纠纷,而且要促使基层社会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相互尊重与合作,最终达成一种立基于多元规则相生共存之上的规则共治。

  • 标签: 司法模式 规则治理 规则共生 规则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