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12月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以改变以往计划注重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控制,而缺乏对实际用地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的现状。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这是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办法明确,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简介:《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于2006年11月22日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建立起来的我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制度,自1993年至2004年度,全国共组织了9次考试,有2.7万多人取得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但是,随着土地估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暂行办法中有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相比较于暂行办法,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此次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管理体制,即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对中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进行监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
简介: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这是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公平市场环境的重大举措。应该看到,目前的矿业权取得制度是不彻底、不全面的,—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矿业权取得方面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一方面,一部分市场主体以有偿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另一方面,大量的矿山企业在历史上无偿取得了矿业权,至今仍在无偿占用。据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采矿权约为12.6万个,而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大约有7万个。在无偿占有者中,国有企业又居多数。市场经济的—个特征是公平,在—个公正的市场环境里,符合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应能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
简介:<正>贺卫方(以下简称贺):非常荣幸,在今天突然降温的时刻来到特别温暖的中山大学法学院,今晚我们将进行对话式的交流。大家看到这个题目,可能会想到我的同事朱苏力教授写的一本书《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可以说是他的成名作。我们经常会共同地去思考中国法治这样的一些问题。朱苏力教授1992年回国后就开始潜心思考中国的法理学或者说法治到底朝哪个方向走的问题。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就是成就了他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特别有意思的是,他在美国留学七年,接受了非常完整的人文科学和法学的训练,而留洋回来居然倡导本土资源,认为法治的基本根基要立足于本土资源。当然本土资源到底是什么含义,苏力先生认为很多人对他有些误读。与其说本土资源是我们的历史资源,不如说是我们这些国民在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些非正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