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今年是建国五十周年,也是新中国保险事业创立五十周年,回首新中国保险业发展史,可以说,我们是走过了曲折而又不平凡的五十年。在这五十年的历程中,保险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睛雨表,经过了四个发展时期。一是在五十年代的初创时期,保险业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即现在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寿险)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的前身)一家国有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拓荒阶段,业务范围也十分狭窄;第二阶段是在六七十年代的低谷期,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国内外保险业务基本停办,仅保留五大口岸城市的涉外险业务;第三阶段是八十年代的复苏期,伴随着我们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险业迅速崛起,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多方面
简介: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