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6 个结果
  • 简介:《国家赔偿法》(1995)第28条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2010)第36条继续沿袭了该规定。"直接损失"的概念从民法中引进,但其目的和理念却与民法大相径庭,学界对直接损失的定义加深了司法实践的困惑,使得国家赔偿法上的直接损失理论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引,反致理论与实践出现背离。本文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直接损失的认定标准与学者所设计的理论进行对照,辅以民法上相关概念的考察,试图揭示当前国家赔偿法直接损失理论存在的缺陷,并进而提出两个优化方案:即国家赔偿标准上直接适用民法规定的理想方案,以及对直接损失作重新解释的稳妥方案。在保持现有国家赔偿制度稳定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赔偿标准理论上的自洽与事实上扩大受害人赔偿范围的融合。

  • 标签: 国家赔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 简介:机会丧失理论运用于各种类型的诉讼中,显示出它广泛的适应性,对于受害人之机会利益损害予以填补救济,体现了对矫正正义的坚守。机会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保护客体为特定的"机会利益"。机会成本的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下小于预期损害赔偿的标准,而大于恢复原状所获得的利益,即预期损害赔偿≥机会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损害赔偿。机会权损害赔偿路径为:从确定机会权侵权损害事实出发,通过相关的弹性价值体系的筛选与平衡,最终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而通过机会权商业化方式,将非财产的机会利益转换为财产利益确定赔偿的数额。未产生现实损害的,要对被侵权人机会权的丧失进行象征性赔偿。

  • 标签: 机会 机会损失 损害赔偿 利益权利化
  • 简介:为确定"纯粹经济损失"这一动态概念体系中的考量因素,采用比较法、判例法等方法,分析了因果关系在纯粹经济损失界定过程中的意义,以及需要具体考虑的因果关系判定标准。结果表明:因果关系是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确定时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这种通过因果关系来界定纯粹经济损失的方法非常值得我国借鉴。

  • 标签: 纯粹经济损失 考量因素 因果关系
  • 简介:通过连续3年洪涝灾害对水稻生产调研,得出了水稻5个生育阶段淹没产量、损失与受淹时间存在极显著相关性,每个阶段受淹产量与受淹时间符合一个回归方程。根据预测评估,可让农民采取相应抢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洪涝灾害对水稻危害损失,也为农业保险理赔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 标签: 洪涝灾害:水稻 产量评估
  • 简介:以轴对称式单扩张腔消声器为例,在推导存在气流时消声器传声损失计算模型的基础上,利用有限元法、计算流体力学方法和计算气动声学方法,对其传声损失进行了数值计算,探讨了声源、气流速度和插入管长度的影响,并通过与试验对比验证了模型和计算方法的正确性。研究表明:传声损失同时受到声源和气流的耦合作用,且随流速升高下降明显,高速气流是引起消声器消声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考虑噪声源的频率特征并适当增加插入管长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消声器的消声性能。

  • 标签: 消声器 传声损失 气流 数值计算
  • 简介:摘要目的总结甲状腺全切除术外科治疗体会,为实施该类手术提供经验参考。方法回顾我院收诊的30例甲状腺全切除术患者的相关资料。结果所有病例除1例术后出现一过性声音嘶哑,1例术后72h内出现一过性低血钙之外,均在术后5~10d内均恢复出院。结论实施此类手术必须掌握有效的甲状腺全切除术的原则和程序、规范操作,合理的运用相关方法与其他组织相鉴别。

  • 标签: 甲状旁腺 全切除术 治疗体会
  •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团机采棉推广力度的加大,机采棉种植面积占全团棉花种植面积的90%以上,从采摘的成本费测算,机采棉已成为当今棉花种植发展的趋势。棉花的经济效益是种植出来的,也是加工出来的。随着国家推行颜色级检验开始,棉花销售随之走入市场,颜色级好、长度长的皮棉倍受市场青睐,而颜色级低、长度短(28mm以下)的皮棉,几乎无人问津,为此,棉花加工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加工质量的提高直接关乎着职工增收、团场增效。

  • 标签: 机采棉 纤维长度 绒长 职工增收 种植面积 种植管理
  • 简介:以声学有限元法为基础,建立了汽车进气系统声学仿真平台,通过改变赫姆霍兹消声器导管长度和管径截面积等参数,对进气系统进行结构改进。结合进气噪声理论,以某款经过试验分析得出某特定频率对车内车外噪声贡献明显的进气系统为例,通过理论公式的指导改变相应的参数,对进气系统进行结构改进,再对改进后的系统进行传声损失计算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理论公式能有效指导进气系统的设计与结构改进,结合传声损失仿真的验证,能为进气系统噪声优化提供一种可靠实用的途径。

  • 标签: 进气系统 传声损失 声学有限元 赫姆霍兹消声器
  • 简介:医疗保险制度区域分割对老年人异地养老造成了巨大阻碍。在分析异地养老困难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法,估算和预测异地养老老人规模,以及相应的异地医疗报销损失规模。从区域分割、制度分割、管理分割、人群分割四个方面,分析异地养老老人医保报销损失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异地养老老人医保报销损失的三个方案,并从目标、内容、优势、劣势、成本效率方面对三个方案进行比较,认为选择构建统一国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最优方案。最后,从部门管理协同、构建全国医保信息平台、统一医保机构报销等级比例三个方面提出了配套改革措施。

  • 标签: 医保制度 区域分割 异地养老 损失规模评估 化解机制
  • 简介:编辑同志:我10周岁的儿子在一所小学就读。半个月前的课间休息期间,与我儿子同龄的同班同学小憩偷偷掏出随身携带的溜溜球抛玩时,不慎打伤我儿子的眼睛。

  • 标签: 赔偿损失 同学 在校 孩子 应当 课间休息
  • 简介: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桥梁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时期。由于预应力损失的影响,结构的实际应力与设计应力很难完全吻合,即计算应力不能很好地反映结构的实际应力状态,从而留下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文中简单阐述了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预应力损失的成因及控制方法。

  • 标签: 预应力损失 计算应力 设计应力 控制方法 伸长值 钢绞线
  • 简介:我为我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上月,我驾车外出会车时,因占道,对面驶来的摩托车车主为了避让驶出了公路外受伤,不仅花去11万余元医疗费用,还导致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车主肖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我已向肖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当我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所驾驶的小车并没有与肖某发生碰撞,因而不构成交通事故。请问:保险公司的观点对吗?

  • 标签: 保险公司 事故损失 交通事故 碰撞 车辆 理赔
  • 简介:因预应力锚索锚固力损失而导致锚固失效的工程事故屡屡发生,锚索锚固力损失与岩土体蠕变之间存在复杂的耦合效应关系,通过理论分析和模型研究,在岩土体常用流变模型基础上建立了基于应变相等的耦合效应计算模型,并进行了模型验证。建立二者之间的耦合效应模型,确立二者之间的计算关系式,为预应力锚固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锚固力损失的控制与补偿技术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手段。

  • 标签: 锚固力损失 蠕变 耦合效应 计算模型
  • 简介:糖尿病,以高血糖症为特征的慢性代谢性疾病。目前,全球有3.47亿糖尿病患者,至2030年将成为全球第7大死亡率疾病。美国糖尿病协会根据导致高血糖的机制不同,可分型为:1型糖尿病,由于胰岛?细胞的功能障碍而导致缺乏有效的胰岛素分泌,多于青少年或儿童期发病,过去又称为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由于人体无法有效利用胰岛素而造成相对的胰岛素缺乏,多见于成人肥胖人群。

  • 标签: 糖尿病肾病 听力损失 高血糖症 美国糖尿病协会 胰岛素抵抗 胰岛素缺乏
  • 简介:初见Dynaudio丹拿的FocusXD系列的数码有源无线音箱是在去年的香港高级音响展上,当时还没有正式量产,展出的是全球唯一一对的样板,现场人头涌涌,无法认真试听。而在2014年广州国际音响唱片展(东方宾馆展)上,FocusXD虽已正式投产,但还没有到货,笔者再一次与它“失之交臂”。

  • 标签: 无线 音箱 数码 损失 落地 音响展
  • 简介:近年来听力损失的发病率有显著增加趋势,其中绝大多数为感音神经性耳聋。引起感音神经性聋的原因很多,内耳微环境紊乱是其中一个不能忽视的病因和可能的机制。由于高血糖可引起微循环障碍和微环境紊乱,本文以糖尿病为切入点,对糖尿病导致听力损伤的病理特征和内耳微环境障碍的发生机制进行研究和文献分析,以期为感音神经性耳聋的预防和治疗提供参考。

  • 标签: 糖尿病 听力损失 内耳微循环
  • 简介:历史是什么?简而言之,历史就是人类过去的经历。我们所说的历史一般是指经过历史学的研究而获得的历史知识。然而,时光飞逝,沧海桑田,以往的人类历史不可复现,因此我们所研究的仅仅是那些遗存,这就使得历史研究受到许多的限制,存在很多争议性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教材在引入时,务必要谨慎。本文将结合入教版必修2第6课"殖民扩张与世界市场的拓展"中关于奴隶贸易中非洲损失的人口数据来谈一谈,有不到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不胜感激。"殖民扩张与世界市场的拓展"一文有这样的表述:"从15—19世

  • 标签: 学界争议 人口数据 历史是什么 时光飞逝 批评指正 殖民扩张
  • 简介:在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纠纷解决的时间跨度及被侵害物市价的变动不居,使得选择不同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损失额的基准时间,数额有别,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置此后至作出判决期间的价格变动于不顾,仅能使被侵权人回复至侵权行为发生前的"原有状态",并不能使其回复至如同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应有状态",有违侵权损害赔偿宗旨,亦与损失评估、司法实践不符,难以解决纠纷。就此,在被侵害物市价无明显波动时,可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反之,则需依填补损失、预防侵权理念确定公正的基准时间。

  • 标签: 财产损失 基准时间 侵权责任法